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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河钢资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41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河钢资源”或“上市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工发展”)
拟向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河钢资源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70,369,667 股,本次拟转让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
    2、本次股份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转让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划转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河钢集团为加强股权管控,积极稳妥
推进下属企业改革发展,拟将全资子公司宣工发展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
转至河钢集团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已经河钢集团内部决策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划转前,河钢集团直接持有河钢资源 155,410,63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81%;通过宣工发展间接持有河钢资源 70,369,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25,780,2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59%,为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 河钢集团直接持有河钢资源
225,780,2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59%,宣工发展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
河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变动前后股份情况如下。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东             股份                                                股份
名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                       股数                     股数
称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河
钢
      155,410,632   23.81%    +70,369,667        +10.78%   225,780,299   34.59%
集
团
宣
工
      70,369,667    10.78%    -70,369,667        -10.78%        0          -
发
展
合
      225,780,299   34.59%           -              -      225,780,299   34.59%
计
     二、本次股份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邮政编码:050023)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24 日
     经营期限:2008 年 6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
深加工行业、钒钛及其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
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
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冶金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
材、炉料、金属及非金属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装卸搬运;餐饮服务;人力资
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北省国资委及河北省财政厅
     2、划出方基本情况

                                           -2-
    公司名称: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根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5,905,500 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东升路 21 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东升路 21 号
    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29 日
    经营期限:200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及农业机
械、冶金机械、环保机械、矿山机械、电器机械、普通机械、畜牧机械、养殖机
械、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专用车辆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
维修、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农业机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金属
铸造,金属结构、电机、轴承及传动部件制造,机械加工、修配,举办第三产业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汽车及配件、钢材、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技术
开发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承包转让,农业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
保护监测,环保工程施工;通过投资、控股、参股、兼并、分立等经营授权范围
的资产;住宿、餐饮(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分支机构经营);劳保用
品的销售(分支机构经营)。
    主要股东:河钢集团
    三、本次股份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划入方: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划出方: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上
市公司 70,369,667 股股份无偿划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07158386594
    成立时间:1999 年 06 月 29 日


                                      -3-
    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东升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刘键
    注册资本:65,272.896100 万元人民币
    (二)划转股份及划转基准日
    乙方拟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70,369,667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甲方。股权划转
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225,780,29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4.59%,仍为标的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标的公司的控股权没有发生转移。乙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
本次划转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 职工安置
    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乙方和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
    (四) 标的公司债权、债务
    本次划转完成后,标的公司在基准日之前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然由
其自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享
有或承担,并按本次股权划转制定的债务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五) 划转标的的交接和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之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即为交割日。本协议
签署后,双方应尽快办理划转标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本协议项下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产生的相关费用,按法律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无明确规定的,由甲
方承担。
    (六)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取得划转标的的主体资格,取得行为不违
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甲方取得划转标的后,遵守标的公司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3、甲方已就签署、履行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七)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持有的划转标的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共有权、抵押权、质
押权、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属瑕疵。
    2、乙方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机关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


                                     -4-
    3、乙方已就签署、履行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4、乙方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对债权人的公告程序,并取得了主要债权人的
无异议函。
    四、本次股份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划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及划转双方的正常生产
经营,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划转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股份划转不违背双方划转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股份划转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相关手续。本次股份划转事宜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划转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河钢集团及宣工发展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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