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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河钢资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4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35),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
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https://sf.taobao.com )对林丽娜女士持有的
19,590,000 股河钢资源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 10 时
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 10 时。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
本次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本次网络拍卖分为六个标的,每个标的 3,265,000 股,合计 19,590,000 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竞买成功两个标的,合计 6,53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0%;四个标的因无人竞拍,处于流拍状态,合计 13,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用户姓名李涛通过竞买号 I3216 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10 时在广东省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3265000
股及孳息(包 5)”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
格:58417380(伍仟捌佰肆拾壹万柒仟叁佰捌拾元)。
    用户姓名方泽彬通过竞买号 P5246 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10 时在广东省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3265000
股及孳息(包 6)”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
格:58417380(伍仟捌佰肆拾壹万柒仟叁佰捌拾元)。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3265000 股及孳息(包 1)”、“河钢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3265000 股及孳息(包 2)”、“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票 3265000 股及孳息(包 3)”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3265000 股
及孳息(包 4)”项目流拍。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
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发生本次拍卖的原因
    本次股份拍卖是针对林丽娜女士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纠纷一案,广州中院对被执行人林丽娜女士所持部分冻结股票进行司
法拍卖。
    关于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所涉及的股份质押及冻结等情况,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2017 年 8 月
31 日的《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54)、2018 年 5 月 30 日的《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57)、2020 年 7 月 16 日《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
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5)、2020 年 11 月 14 日《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78)、2021 年 6 月 26 日《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35)。
    三、本次司法拍卖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前,林丽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2,842,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本次拍卖中竞买成功的 6,530,000 股最终全部办理过户后,林丽娜女士
所持股份将减少至 26,312,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将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林丽娜女士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非公司实
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
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正式拍卖成交裁定书,后续可能
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是否拍卖成功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