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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河钢资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5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为 1681 万
元人民币,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和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承担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司法鉴定资格及在美国 PCAOB 和加拿
大 CPAB 注册,具有为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北美国家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提供专业
服务的资格,在境内主要城市设有近 30 家分支机构。
    该所在担任我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期间,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熟悉,能够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准则,对公
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2021 年度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 60 万元,其中:财务业务审计费用 4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5.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
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 历史沿革: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原系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成功转制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7. 业务资质: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具有 2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已建立了完备的
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8.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523.8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0.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发起设立了国际会计公司--利安达国际会
计网络(Reanda International)。
    11. 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4091130520N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康乐街 14 号祥源大厦 15 层
    历史沿革: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是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在河北省区域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成立于 2014 年。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1.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44
    3.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5
    4.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7
    (三)业务信息
    1.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098.53 万元。
    2.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2,447.95 万元。
    3.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7,916.73 万元。
    4.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020 年度年审家数 23 家,上年度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8 家)、采矿业(1 家)、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教育(1 家)、金融业(1 家)。
    5.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695.00 万元。
    6. 河钢资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四)执业信息
    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坡,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 和 2015 年为河钢资源提供过
审计服务,近三年主要从事上市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因内控要求未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3.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成为 ACCA
会员,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
始为河钢资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河钢资源(000923)审计报告。
    4.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担任河
钢资源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600997)、老
白干酒(600559)等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五)诚信记录
    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2.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坡、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及质量复核人员王艳玲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不
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六)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根据河钢资源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60 万,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
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的情况。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期间,
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准则,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公司
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因此,同意续聘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