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河钢资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48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键先生、赵丽树先
生、姚永波先生、魏广民先生、鲍彦丽女士、张志亭先生 6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商有光先生、王占明先生、徐永前
先生 3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
决。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
案》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
示。《 独立董 事提 名人声 明》 《独立 董事 候选人 声明 》详见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
代表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
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
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
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公司。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键先生简历
刘键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唐钢第二钢
轧厂厂长,唐钢中厚板公司总经理,河钢唐钢副总经理、董事,河钢集团北京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副总经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键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
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赵丽树先生简历
赵丽树先生,中共党员,钢铁冶金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历
任唐钢炼焦制气厂厂长,唐钢财务经营部部长,河钢唐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
河钢唐钢党委常委、唐山唐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现任河钢
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赵丽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
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姚永波先生简历
姚永波先生,中共党员,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唐
钢外经处资源部副部长,河北钢铁集团国际贸易公司贸易部副经理、部长,河北
钢铁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钢集团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南非 PALABORA MINING COMPANY
PROPRIETARY LIMITED 董事,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 董事。
姚永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
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魏广民先生简历
魏广民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钢酸洗镀
锌厂副厂长、厂长,邯钢中板长厂长,河钢邯钢系统创新部副部长、部长,河钢
邯钢西区运营管理部部长,河钢邯钢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河钢邯
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集团德高中国首席运营官(COO)兼行政总监。现任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非 PALABORA MINING COMPANY PROPRIETARY
LIMITED 董事、总经理,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 董事。
魏广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
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5、鲍彦丽女士简历
鲍彦丽女士,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河钢
邯钢邯宝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邯钢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河钢
集团战略发展部三级专家。现任河钢集团法务合规部部长。
鲍彦丽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
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6、张志亭先生简历
张志亭先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1990 年 11 月参加工作,工
程师职称。历任天津市物资管理局行政处科员,天津市物资管理局行政处副主任
科员,天津浩通物产有限公司干部,天津市物资经销总公司副总经理,天津物产
基建物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津物产基建物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
理,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张志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行
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商有光先生简历
商有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 年 9 月
至 1989 年 12 月任辽宁省抚顺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教师;1989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1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会计、信贷部门任职;1998 年 11 月至 2001 年
9 月在澳大利亚中央昆士兰大学攻读金融管理硕士;2001 年 9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商有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
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王占明先生简历
王占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至今
1988 年 7 月,河北工程大学(原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机电系工作;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销售部门任职;2000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美国朗艾道公司北京代表处、德国德伯特矿山设备(中
国)有限公司及美国比赛罗斯矿山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任任散料输送部销售总监;
2008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山特维克矿山工程机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任矿
山设备系统部项目及合同管理部总监;2017 年 12 月至今在塔克拉夫特诺恩采矿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占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
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徐永前先生简历
徐永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 年至 1996 年,
在山东海洋化工集团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工作;1996 年至 1999 年,就职于山东求
是律师事务所;1999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大成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学会薪
酬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永前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失信
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