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河钢资源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 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化原则公允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 商有光 王占明 徐永前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