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7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签署了季度报告确认书面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瑞安市温瑞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瑞安市温瑞
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 2018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18 年 1-9 月的坏账损失、存货
跌价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8 年 1-9 月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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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
匹配,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库存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股
票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5,555,556 股,占
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4)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5)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
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六个月,如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即实施完毕,亦即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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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
逐项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股份回购相关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股
份回购相关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定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四号楼公司 17 楼大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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