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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及
内控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有
效性发表了意见。拟续聘其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经初步审核,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
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发进度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
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差异并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事前对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情况进行了
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预计依据
是充分的,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经初步审核,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力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 2019 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19 年与股
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与浙江浙大网
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
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互保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经初步审核,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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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




        宋 航          韩 斌             钱明星      姚先国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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