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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合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四号楼
17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
     2、会议出席情况
                                        人数49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代表股份153,193,001股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8.18%
                                        人数6人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代表股份99,517,315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18.30%
                                        人数43人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代表股份53,675,68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9.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 / 10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4,027,38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4,027,3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6%;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4,027,38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4,027,3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6%;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4,027,38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4,027,3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6%;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2 / 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28,7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反对 402,3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42,8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9%;反对 402,3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 / 10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28,7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反对 402,3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42,8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9%;反对 402,3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潘丽春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65,9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弃权 3,076,9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65,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9%;弃权 3,076,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9%。
    2、表决结果:通过。
    11.02 选举赵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3 选举李志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4 选举 Steven He Wang 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4 / 10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5 选举周志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姚先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65,9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弃权 3,076,9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65,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9%;弃权 3,076,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9%。
    2、表决结果:通过。
    12.02 选举贾利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3 选举益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4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5 / 10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5 选举黄加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28,7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反对 402,3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42,8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9%;反对 402,3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
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505,7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66%;反对 861,4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9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
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6 / 10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439,1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反对 928,0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17,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9%;反对 928,0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439,1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反对 928,0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17,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9%;反对 928,0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7 / 10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439,1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反对 928,0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17,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9%;反对 928,0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965,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965,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8%;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965,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965,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8%;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 选举顾玉林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8 / 10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顾玉林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尚需经浙江大学批准,公司监事会将待相关审批
程序履行完成并同意后正式聘任顾玉林为公司监事。)
    2、表决结果:通过。
    22.02 选举李颖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监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965,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965,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8%;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佳力 钱圣佳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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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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