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四号楼 17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 2、会议出席情况 人数49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代表股份153,193,001股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8.18% 人数6人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代表股份99,517,315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18.30% 人数43人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代表股份53,675,68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9.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 / 10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4,027,38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4,027,3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6%;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4,027,38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4,027,3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6%;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4,027,383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4,027,3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6%;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2 / 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28,7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反对 402,3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42,8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9%;反对 402,3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 / 10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28,7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反对 402,3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42,8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9%;反对 402,3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潘丽春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65,9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弃权 3,076,9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65,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9%;弃权 3,076,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9%。 2、表决结果:通过。 11.02 选举赵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3 选举李志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4 选举 Steven He Wang 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4 / 10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1.05 选举周志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姚先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65,9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弃权 3,076,98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65,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9%;弃权 3,076,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9%。 2、表决结果:通过。 12.02 选举贾利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3 选举益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4 选举孙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5 / 10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12.05 选举黄加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50,1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5%;反对 380,9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64,2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42%;反对 380,9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1%;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728,72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反对 402,38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742,87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9%;反对 402,38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 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505,7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66%;反对 861,4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95%;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 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6 / 10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439,1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反对 928,0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17,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9%;反对 928,0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439,1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反对 928,0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17,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9%;反对 928,0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7 / 10 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主动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86,439,1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反对 928,083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17,1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9%;反对 928,0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965,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965,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8%;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965,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965,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8%;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 选举顾玉林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8 / 10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顾玉林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尚需经浙江大学批准,公司监事会将待相关审批 程序履行完成并同意后正式聘任顾玉林为公司监事。) 2、表决结果:通过。 22.02 选举李颖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269,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4%;反对 861,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6%;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283,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8%;反对 861,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监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5,61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7%;反对 965,483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3%;弃权 3,061,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179,77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4%;反对 965,48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8%;弃权 3,061,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4.07%。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佳力 钱圣佳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9 / 1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