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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汽夏利: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1-1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雷平先生、李冲天先生、王文权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
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提名雷平先生、李冲天先生、王文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总经理的提名是慎重的,本次董事会聘任的于世庆先生、韩
庭武先生、王建胜先生、张杰先生、王志平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同时也具备担任各自聘任岗位所应具有的素质,
独立董事完全同意上述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