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夏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12-10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杜波先生为总经理,朱旭先生、张成林先生为副总经
理,袁宏词先生为总会计师,并同意延长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孟君奎先生的聘期。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
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该等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
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李 芾 李 军 何 青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