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 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 097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5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4 层第 八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杜波董事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4,325,202,27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77.6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547,353,00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5.71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777,849,2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1.908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 议: 1、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5,108,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040,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5%;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93%。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2,005,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040,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5%;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弃 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 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关于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5,108,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040,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55%;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93%。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 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5,141,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07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2%;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 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5,141,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07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2%;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 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5,141,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07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2%;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 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定表决通过。 7、关于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5,141,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1,07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2%;反对 5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 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车佳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