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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1-临 014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4 层第
八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廖家生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 5,101,758,27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4.3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97,960,44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2.93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2 人,代表股份 2,503,797,8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1.382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
议: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4,425,9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03%;反对 16,472,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29%;
弃权 860,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5,681,6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4628%;反对 16,472,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25%;
弃权 860,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2747%。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3,77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76%;反对 17,100,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2%;
弃权 879,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5,034,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2560%;反对 17,100,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631%;
弃权 879,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81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5,044,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80%;反对 18,184,0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61%;
弃权 1,008,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821,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3.8685%;反对 18,184,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93%;
弃权 1,008,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3222%。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
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4、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5,172,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26%;反对 19,004,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3%;
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949,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3.9094%;反对 19,004,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15%;
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92%。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
司、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5、关于审议《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2,629,7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51%;反对 18,118,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51%;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885,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3.8889%;反对 18,118,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884%;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3227%。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6、关于审议《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3,153,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53%;反对 17,594,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9%;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409,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0563%;反对 17,594,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210%;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3227%。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7、关于审议《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3,117,4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46%;反对 17,630,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6%;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373,1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0447%;反对 17,630,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26%;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3227%。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8、关于审议《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2,587,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2%;反对 18,960,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17%;
弃权 2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843,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3.8754%;反对 18,960,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75%;
弃权 2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671%。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9、关于审议《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3,129,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49%;反对 17,618,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3%;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4,385,4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0487%;反对 17,618,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286%;
弃权 1,010,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3227%。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王铮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