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5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公司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孙珂先生为副总经理,谢岚女士为总会计师。经审阅
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李 芾 李 军 何 青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