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0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
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的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收购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董
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李 芾 李 军 何 青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