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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国际: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10-3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53




                                            2014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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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丹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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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1,301,258,578.02      2,112,915,500.77        12,554,978,151.28              -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49,793,919.44       372,853,920.37          1,840,708,810.52             -37.5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23,413,563.70                 7.39%         8,290,433,833.50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410,494.62                 612.53%           72,124,054.27            750.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0,864,321.19                 153.83%         -180,876,522.55             45.0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35,254,931.2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32                612.44%                    0.1407          75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32                612.44%                    0.1407          75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1%                 582.22%                    3.74%           755.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38,633.95   固定资产处置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原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
                                                                           2,986,731.23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限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2014 年 1-7
                                                                         342,251,139.49
    损益                                                                                    月的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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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74,954.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96,214,888.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35,994.31

    合计                                                              253,000,576.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说明

一、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2013年8月13日,公司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产)
签订了《重组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中钢股份所持有的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
设备)99%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交易价格高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向中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
同时,公司向中钢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钢设备1%股权。此外,公司以询价发行方式按不低于8.80元/股向不超过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规模的25%。


      2014年5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22次会议审核,公司上述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2014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659号)。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已经交割过户,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新增股份
229,696,397股已于2014年10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公司与中钢设备在合并前后均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
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
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及吸收合并,在合并当期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
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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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累积影响数




(二)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上年同期(2013 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三)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上年同期(2013 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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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02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中钢股份
                    国有法人           44.03%      225,701,248       225,701,248   质押             112,850,624
    有限公司

    中国中钢集团
                    国有法人           25.56%      131,025,539                     质押              65,512,770
    公司

    方勇全          境内自然人          0.94%          4,826,538

    中钢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0.78%          3,995,149       3,995,149   质押               1,997,574
    有限责任公司

    许建峰          境内自然人          0.23%          1,181,212

    何芳            境内自然人          0.21%          1,065,550

    俞远琼          境内自然人          0.20%          1,03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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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润经济发展
                       国有法人             0.19%         948,398
    有限责任公司

    陈波               境内自然人           0.16%         828,200

    梁伟清             境内自然人           0.15%         770,4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31,025,539    人民币普通股    131,025,539

    方勇全                                                              4,826,538    人民币普通股        4,826,538

    许建峰                                                              1,181,212    人民币普通股        1,181,212

    何芳                                                                1,065,550    人民币普通股        1,065,550

    俞远琼                                                              1,037,199    人民币普通股        1,037,199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48,398   人民币普通股         948,398

    陈波                                                                   828,200   人民币普通股         828,200

    梁伟清                                                                 770,400   人民币普通股         770,400

    何祥福                                                                 686,438   人民币普通股         686,438

    梁伟新                                                                 680,910   人民币普通股         680,910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责任公司是其一致行动人。其他上述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说明
                                     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
    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俞远琼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合计 1,037,199 股。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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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由年初的11.17亿元下降到5.79亿元,下降了48.13%,公司的期末资金减少;
2、应收票据由年初的3.33亿元下降到1.69亿元,下降了49.09%,公司期末归集的票据减少;
3、应收账款由年初的49.32亿元增加到64.45亿元,增加了30.68%,由于本期结算的垫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增加,公司应收账
款相应增加;
4、预付账款由年初的14.11亿元增加到20.98亿元,增加了48.67%,主要是公司为推进在手重点项目的执行,按照工程进度
支付的款项;
5、应收股利由年初的1,350.74万元增加到3,577.55万元,增加了164.86%,主要是公司参股的公司本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引
起的增加;
6、存货由年初的32.25亿元减少到11.87亿元,减少了64.29%,主要是本年度的工程项目结算导致存货减少;
7、固定资产由年初的5.89亿元减少到0.87亿元,减少了85.26%,主要是重组置出固定资产年初为5.41亿元,期末全部置出;
8、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减少的原因同固定资产。置出的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期初分别为517.42
万、210.67万元、7,519.31万元;
9、短期借款由年初的28.16亿元减少到8.32亿元,减少了70.46%,主要原因一是置出资产期初短期借款为13.49亿元,置出
后为零,二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由于还贷,短期借款由年初的14.67亿元减少到8.32亿元;
10、预收账款由年初的27.65亿元增加到44.73亿元,增加了61.78%,主要原因是期末预收账款中含工程结算大于工程施工金
额为27.79亿元,除此金额之外期末预收账款为16.93亿元;期初置出资产的预收账款为0.29亿元,期初预收账款中含工程结
算大于工程施工金额为9.21亿元,除此前述两笔金额之外期末预收账款为18.15亿元;
11、其它应付款由年初的2.75亿元增加到5.72亿元,增加108.18%,主要是按照公司重组方案的过渡期损益安排,需要补偿
中钢股份6.79亿元,期末余额主要是尚未支付中钢股份上述款项;
12、股本由年初的2.83亿元增加到5.13亿元,增加81.19%,主要是公司向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增发的股份;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去年同期为-9.61亿元,本期为2.35亿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采购,使之与工程进度相
匹配,采购现金支出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去年同期为6.21亿元,本期为-6.26亿元,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债务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7月7日获得证监会核准的通知,于2014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
了披露。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9月2日完成了资产过户手续,于201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
披露。
3、公司根据重组后的经营状况,经董事会审议,于2014年9月23日向深交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请示;深交所审核批准
后于2014年9月30日起撤销对公司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4、公司收到本公司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其于2014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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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分别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了质押。公司于2014
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劵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5、公司2014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及新增股份上市事项。公司重组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对2013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2014年三季度利润大幅上涨,实现扭亏为盈。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25
    会核准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过户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30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及新增股份上市     2014 年 09 月 17 日                      巨潮资讯网

    股权质押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45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14 年 09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46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关于商标许
                                                      可的承诺。中
                                                      钢股份承诺:
                                                      (1)除非在
                                                      《商标许可
                                                      协议》有效期
                                                      届满前,双方
                                                      协商一致对
                                                      《商标许可
                                                      协议》条款进
                                                                                         《商标使用
                                                      行变更或终       2013 年 07 月                    未发生违反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中钢股份                                          许可协议》的
                                                      止《商标许可     11 日                            该承诺情形
                                                                                         有效期内
                                                      协议》,《商标
                                                      许可协议》有
                                                      效期自动续
                                                      展 3 年,在续
                                                      展期限内,中
                                                      钢设备可以
                                                      使用或授权
                                                      中钢设备控
                                                      股子公司使
                                                      用许可商标。


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如果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目的
                                                   (包括但不
                                                   限于办理商
                                                   标许可备
                                                   案),双方需
                                                   要重新签署
                                                   《商标许可
                                                   协议》(除许
                                                   可期限外,
                                                   《商标许可
                                                   协议》其他条
                                                   款不变),中
                                                   钢股份将和
                                                   中钢设备及
                                                   时重新签署
                                                   《商标许可
                                                   协议》;(2)
                                                   在《商标许可
                                                   协议》有效期
                                                   内,如任何许
                                                   可商标的注
                                                   册期届满,中
                                                   钢股份将根
                                                   据适用法律
                                                   的规定,在届
                                                   满前及时办
                                                   理注册续展
                                                   手续。在《商
                                                   标使用许可
                                                   协议》的有效
                                                   期内,中钢设
                                                   备有权按照
                                                   协议的约定
                                                   使用该等商
                                                   标。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中
                                                   钢股份承诺                      自股份上市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本次以资产                      之日起 36 个
                                                                   13 日                          该承诺情形
                                                   认购的股份                      月
                                                   自该等股份
                                                   上市之日起


1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6 个月内不
                                                   转让。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中
                                                   钢资产承诺
                                                   本次以资产                     自股份上市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资产      认购的股份                     之日起 36 个
                                                                  13 日                          该承诺情形
                                                   自该等股份                     月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

                                                   关于保持中
                                                   钢吉炭独立
                                                   性的承诺。
                                                   中钢集团承
                                                   诺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集团      保证与上市                     长期有效
                                                                  13 日                          该承诺情形
                                                   公司做到人
                                                   员独立、资产
                                                   独立完整、业
                                                   务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
                                                   立。

                                                   关于保持中
                                                   钢吉炭独立
                                                   性的承诺。
                                                   中钢股份承
                                                   诺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保证与上市                     长期有效
                                                                  13 日                          该承诺情形
                                                   公司做到人
                                                   员独立、资产
                                                   独立完整、业
                                                   务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
                                                   立。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中钢集团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集团                                     长期有效
                                                   承诺如下:1、 13 日                           该承诺情形
                                                   中钢集团承
                                                   诺在行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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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展规划等方
                                                   面将根据国
                                                   家的规定进
                                                   行适当安排,
                                                   确保中钢集
                                                   团及其附属
                                                   企业(指中钢
                                                   集团下属控
                                                   股或其他具
                                                   有实际控制
                                                   权的企业,但
                                                   不含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未
                                                   来不会从事
                                                   与上市公司
                                                   (含上市公
                                                   司下属控股
                                                   公司在内)相
                                                   同或类似的
                                                   生产、经营业
                                                   务,以避免对
                                                   上市公司的
                                                   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2、
                                                   中钢集团保
                                                   证其不从事
                                                   并将促使其
                                                   附属企业不
                                                   从事与上市
                                                   公司的生产、
                                                   经营相竞争
                                                   的活动;3、
                                                   如中钢集团
                                                   或其附属企
                                                   业获得从事
                                                   新业务的商
                                                   业机会,而该
                                                   等新业务可
                                                   能与上市公
                                                   司发生同业
                                                   竞争的,中钢
                                                   集团或其附
                                                   属企业将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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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先将上述商
                                                   业机会赋予
                                                   上市公司;4、
                                                   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
                                                   成后,马矿院
                                                   工程公司与
                                                   上市公司之
                                                   间的潜在同
                                                   业竞争,中钢
                                                   集团承诺:(i)
                                                   自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
                                                   交割日起一
                                                   年内,促使马
                                                   矿院公司通
                                                   过出售股权
                                                   等方式,不再
                                                   持有马矿院
                                                   工程公司的
                                                   控股权;(ii)
                                                   促使马矿院
                                                   公司及其控
                                                   股的其他企
                                                   业不从事矿
                                                   山工程总承
                                                   包等与上市
                                                   公司业务相
                                                   同或类似的
                                                   业务;5、如
                                                   中钢集团违
                                                   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上市
                                                   公司的权益
                                                   受到损害,中
                                                   钢集团将承
                                                   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中钢股份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长期有效
                                                   承诺如下:1、 13 日                          该承诺情形
                                                   中钢股份承
                                                   诺在行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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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展规划等方
                                                   面将根据国
                                                   家的规定进
                                                   行适当安排,
                                                   确保中钢股
                                                   份及其附属
                                                   企业(指中钢
                                                   股份下属控
                                                   股或其他具
                                                   有实际控制
                                                   权的企业,但
                                                   不含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未
                                                   来不会从事
                                                   与上市公司
                                                   (含上市公
                                                   司下属控股
                                                   公司在内)相
                                                   同或类似的
                                                   生产、经营业
                                                   务,以避免对
                                                   上市公司的
                                                   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2、
                                                   中钢股份保
                                                   证其不从事
                                                   并将促使其
                                                   附属企业不
                                                   从事与上市
                                                   公司的生产、
                                                   经营相竞争
                                                   的活动;3、
                                                   如中钢股份
                                                   或其附属企
                                                   业获得从事
                                                   新业务的商
                                                   业机会,而该
                                                   等新业务可
                                                   能与上市公
                                                   司发生同业
                                                   竞争的,中钢
                                                   股份或其附
                                                   属企业将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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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先将上述商
                                                   业机会赋予
                                                   上市公司;4、
                                                   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
                                                   成后,马矿院
                                                   工程公司与
                                                   上市公司之
                                                   间的潜在同
                                                   业竞争,中钢
                                                   股份承诺:(i)
                                                   自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
                                                   交割日起一
                                                   年内,促使马
                                                   矿院公司通
                                                   过出售股权
                                                   等方式,不再
                                                   持有马矿院
                                                   工程公司的
                                                   控股权;(ii)
                                                   促使马矿院
                                                   公司及其控
                                                   股的其他企
                                                   业不从事矿
                                                   山工程总承
                                                   包等与上市
                                                   公司业务相
                                                   同或类似的
                                                   业务;5、如
                                                   中钢股份违
                                                   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上市
                                                   公司的权益
                                                   受到损害,中
                                                   钢股份将承
                                                   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
                                                   诺。中钢集团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集团                                        长期有效
                                                   承诺:1、本       13 日                      该承诺情形
                                                   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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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不对上市
                                                   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
                                                   构成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
                                                   其将尽量减
                                                   少并促使其
                                                   附属企业尽
                                                   量减少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2、
                                                   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将
                                                   与上市公司
                                                   依法签订规
                                                   范的关联交
                                                   易协议,并按
                                                   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
                                                   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履行批准程
                                                   序,并保证该
                                                   等关联交易
                                                   均将基于交
                                                   易公允的原
                                                   则定价及开
                                                   展;保证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
                                                   义务;3、保
                                                   证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
                                                   转移上市公
                                                   司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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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
                                                   诺。中钢股份
                                                   承诺:1、本
                                                   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
                                                   在不对上市
                                                   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
                                                   构成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
                                                   其将尽量减
                                                   少并促使其
                                                   附属企业尽
                                                   量减少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2、
                                                   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长期有效
                                                   关联交易,将   13 日                      该承诺情形
                                                   与上市公司
                                                   依法签订规
                                                   范的关联交
                                                   易协议,并按
                                                   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
                                                   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履行批准程
                                                   序,并保证该
                                                   等关联交易
                                                   均将基于交
                                                   易公允的原
                                                   则定价及开
                                                   展;保证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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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
                                                   义务;3、保
                                                   证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
                                                   转移上市公
                                                   司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关
                                                   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关于拟出售
                                                   资产权属及
                                                   有关事项的
                                                   承诺。中钢股
                                                   份承诺合法
                                                   拥有标的资
                                                   产完整的所
                                                   有权,该等标
                                                   的资产不存
                                                   在法律纠纷,
                                                   不存在抵押、
                                                   质押、留置等
                                                   任何担保权
                                                   和其他第三
                                                   方权利或其     2013 年 08 月
                                     中钢股份                                     至 2014.8.29   已履行完毕
                                                   他限制转让     13 日
                                                   的合同或约
                                                   定,亦不存在
                                                   被查封、冻
                                                   结、托管等限
                                                   制其转让的
                                                   情形;中钢股
                                                   份承诺将及
                                                   时进行标的
                                                   资产的权属
                                                   变更,在标的
                                                   资产权属变
                                                   更过程中发
                                                   生的任何纠
                                                   纷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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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全部责任由
                                                   中钢股份承
                                                   担。

                                                   关于拟出售
                                                   资产权属及
                                                   有关事项的
                                                   承诺。中钢资
                                                   产承诺合法
                                                   拥有标的资
                                                   产完整的所
                                                   有权,该等标
                                                   的资产不存
                                                   在法律纠纷,
                                                   不存在抵押、
                                                   质押、留置等
                                                   任何担保权
                                                   和其他第三
                                                   方权利或其
                                                   他限制转让
                                                                  2013 年 08 月
                                     中钢资产      的合同或约                     至 2014.8.29   已履行完毕
                                                                  13 日
                                                   定,亦不存在
                                                   被查封、冻
                                                   结、托管等限
                                                   制其转让的
                                                   情形;中钢资
                                                   产承诺将及
                                                   时进行标的
                                                   资产的权属
                                                   变更,在标的
                                                   资产权属变
                                                   更过程中发
                                                   生的任何纠
                                                   纷而形成的
                                                   全部责任由
                                                   中钢资产承
                                                   担。

                                                   关于接收置
                                                   出资产的承
                                                   诺。中钢股份
                                                                                  至置出资产
                                                   承诺:中钢股   2013 年 08 月
                                     中钢股份                                     完成全部交     已履行完毕
                                                   份已通过尽     13 日
                                                                                  割之日
                                                   职调查工作,
                                                   充分知悉了
                                                   置出资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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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的瑕疵情
                                                   况(包括但不
                                                   限于部分房
                                                   屋未办理房
                                                   产证、部分土
                                                   地房屋存在
                                                   抵押等),对
                                                   该等资产的
                                                   现状予以完
                                                   全认可和接
                                                   受,并同意按
                                                   照置出资产
                                                   在交割日的
                                                   状况完全地
                                                   接收置出资
                                                   产,不会因置
                                                   出资产存在
                                                   瑕疵而要求
                                                   上市公司承
                                                   担任何法律
                                                   责任。

                                                   关于未取得
                                                   转移同意函
                                                   的金融债权
                                                   的承诺。中钢
                                                   集团承诺,对
                                                   于未能取得
                                                   债权人同意
                                                   函的金融债
                                                   权,若该等金
                                                   融债权在交
                                                   割日前到期,
                                                                  2013 年 08 月
                                     中钢集团      则中钢集团                     资产交割前   已履行完毕
                                                                  13 日
                                                   将促使中钢
                                                   吉炭及时全
                                                   部偿还;若该
                                                   等金融债权
                                                   在交割日后
                                                   到期,则中钢
                                                   集团将促使
                                                   中钢吉炭在
                                                   交割日前提
                                                   前全部偿还。
                                                   若中钢吉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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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按时偿还
                                                   上述金融债
                                                   权,则中钢集
                                                   团将及时代
                                                   中钢吉炭全
                                                   部偿还。

                                                   关于未取得
                                                   债权人同意
                                                   函的金融债
                                                   权的承诺。中
                                                   钢吉炭承诺
                                                   对于未能取
                                                   得债权人同
                                                   意函的金融
                                                   债权,若该等
                                                   金融债权在      2013 年 08 月
                                     中钢吉炭                                      资产交割前      已履行完毕
                                                   交割日前到      13 日
                                                   期,则中钢吉
                                                   炭将及时全
                                                   部偿还;若该
                                                   等金融债权
                                                   在交割日后
                                                   到期,则中钢
                                                   吉炭将于交
                                                   割日前提前
                                                   全部偿还。

                                                   关于盈利预
                                                   测补偿的承
                                                   诺。中钢股份
                                                   承诺中钢设
                                                   备所产生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中钢吉炭
                                                   净利润为:
                                                                                   2014 年、2015
                                                   2014 年不低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年、2016 年年
                                                   于人民币        13 日                           该承诺情形
                                                                                   度报告出具
                                                   43,706.20 万
                                                                                   后一个月内
                                                   元,2015 年不
                                                   低于人民币
                                                   47,871.82 万
                                                   元,2016 年不
                                                   低于人民币
                                                   51,651.45 万
                                                   元。如果中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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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设备在 2014
                                                   年度、2015 年
                                                   度、2016 年度
                                                   的实际净盈
                                                   利数额未达
                                                   到上述承诺
                                                   的净利润数
                                                   额,则中钢股
                                                   份将按照《盈
                                                   利预测补偿
                                                   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的约
                                                   定向中钢吉
                                                   炭进行股份
                                                   补偿。补偿期
                                                   限届满时,中
                                                   钢吉炭应当
                                                   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对注
                                                   入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并
                                                   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经减
                                                   值测试,若注
                                                   入资产期末
                                                   减值额÷注
                                                   入资产的交
                                                   易价格 > 补
                                                   偿期限内已
                                                   补偿股份总
                                                   数÷认购股
                                                   份总数,则中
                                                   钢股份将另
                                                   行补偿股份。

                                                   关于盈利预
                                                   测补偿的承
                                                   诺。中钢资产
                                                                                   中钢吉炭
                                                   承诺中钢设
                                                                                   2014 年、2015
                                                   备所产生的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资产                                      年、2016 年年
                                                   扣除非经常      13 日                           该承诺情形
                                                                                   度报告出具
                                                   性损益后的
                                                                                   后一个月内
                                                   净利润为:
                                                   2014 年不低
                                                   于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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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3,706.20 万
                                                   元,2015 年不
                                                   低于人民币
                                                   47,871.82 万
                                                   元,2016 年不
                                                   低于人民币
                                                   51,651.45 万
                                                   元。如果中钢
                                                   设备在 2014
                                                   年度、2015 年
                                                   度、2016 年度
                                                   的实际净盈
                                                   利数额未达
                                                   到上述承诺
                                                   的净利润数
                                                   额,则中钢资
                                                   产将按照《盈
                                                   利预测补偿
                                                   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的约
                                                   定向中钢吉
                                                   炭进行股份
                                                   补偿。补偿期
                                                   限届满时,中
                                                   钢吉炭应当
                                                   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对注
                                                   入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并
                                                   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经减
                                                   值测试,若注
                                                   入资产期末
                                                   减值额÷注
                                                   入资产的交
                                                   易价格 > 补
                                                   偿期限内已
                                                   补偿股份总
                                                   数÷认购股
                                                   份总数,则中
                                                   钢资产将另
                                                   行补偿股份。

                                                   关于不占用      2013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长期有效
                                                   上市公司资      13 日                      该承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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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的声明与
                                                   承诺。中钢股
                                                   份承诺其本
                                                   身且促使中
                                                   钢股份控制
                                                   的其他企业
                                                   未来不与上
                                                   市公司发生
                                                   任何形式的
                                                   资金拆借,不
                                                   通过任何形
                                                   式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
                                                   企业的资金。

                                                   关于注入资
                                                   产诉讼的承
                                                   诺。中钢股份
                                                   就中钢设备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钢
                                                   设备”)及其
                                                   子公司因本
                                                   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割日
                                                   之前的事宜
                                                   发生的诉讼
                                                   承诺如下:
                                                   (1)就中钢
                                                                   2013 年 10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设备及其子                      长期有效
                                                                   25 日                      该承诺情形
                                                   公司因目标
                                                   诉讼承担的
                                                   损失(包括诉
                                                   讼费、律师费
                                                   等间接损
                                                   失),中钢股
                                                   份将给予足
                                                   额补偿;(2)
                                                   就前述补偿,
                                                   (i)如果生效
                                                   法律文书规
                                                   定中钢设备
                                                   和/或其子公
                                                   司应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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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则在生效
                                                   法律文书规
                                                   定的付款期
                                                   限内,或(ii)
                                                   如果生效法
                                                   律文书未规
                                                   定中钢设备
                                                   和/或其子公
                                                   司应支付款
                                                   项,则在实际
                                                   发生损失之
                                                   日起 30 个工
                                                   作日内,中钢
                                                   股份将支付
                                                   全部款项;
                                                   (3)如果中
                                                   钢股份未能
                                                   在上述第(2)
                                                   项规定的期
                                                   限内支付全
                                                   部款项,则就
                                                   未支付款项,
                                                   自逾期之日
                                                   起,按照每日
                                                   千分之一的
                                                   比率加算违
                                                   约金,直至中
                                                   钢股份支付
                                                   完毕全部款
                                                   项及违约金;
                                                   (4)如果中
                                                   钢设备(在本
                                                   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
                                                   为中钢吉炭,
                                                   以下称“红利
                                                   支付方”)向
                                                   中钢股份支
                                                   付任何现金
                                                   红利时,存在
                                                   中钢股份根
                                                   据该承诺函
                                                   应当支付但
                                                   尚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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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补偿款项和/
                                                   或违约金,不
                                                   论规定的支
                                                   付期限是否
                                                   已经届满,红
                                                   利支付方可
                                                   以自行决定
                                                   以该等应支
                                                   付的现金红
                                                   利抵扣中钢
                                                   股份应支付
                                                   但尚未支付
                                                   的补偿款项
                                                   和/或违约金,
                                                   但红利支付
                                                   方应当在作
                                                   出该等决定
                                                   后 5 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
                                                   中钢股份。

                                                   关于置出资
                                                   产所涉及税
                                                   费的承诺。置
                                                   出资产所涉
                                                   及的税款,在
                                                   资产交割日
                                                   前所发生的
                                                   款项归属于
                                                   期间损益,由
                                                   中钢吉炭承
                                                   担,在资产交
                                                                   2014 年 08 月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割日以后发                      长期有效
                                                                   29 日                      该承诺情形
                                                   生的款项由
                                                   中钢股份承
                                                   担。交割日
                                                   后,中钢吉炭
                                                   对置出资产
                                                   所涉及的各
                                                   项应缴税款
                                                   履行纳税义
                                                   务,中钢股份
                                                   给予中钢吉
                                                   炭等额补偿。




2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于人员安
                                                        置的承诺。根
                                                        据“人随资产
                                                        走”的原则办
                                                        理中钢吉炭
                                                        现有员工的
                                                        劳动和社保
                                                        关系转移工
                                                        作,与置出资
                                                        产相关的员
                                                        工由吉林炭
                                                                         2014 年 09 月   2015 年 1 月 4   未发生违反
                                        中钢股份        素有限公司
                                                                         02 日           日前             该承诺情形
                                                        接收,并将于
                                                        交割日随吉
                                                        林炭素有限
                                                        公司一并由
                                                        中钢股份接
                                                        收。本次职工
                                                        安置所涉及
                                                        的相关费用
                                                        支出全部由
                                                        中钢股份承
                                                        担。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                 -                                                                 -
                               17,000          20,000      -3,567.89     增长                   476.47%       560.56%
 元)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46          0.3113          -0.0555   增长                   476.76%       560.90%
                                        -                                                                 -

                           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4 年 9 月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1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由-39,
 业绩预告的说明
                           783.50 万元调整为-3,567.89 万元。本次业绩预计上年同期数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本报告期
                           业绩预计数与上年同期公告数同比扭亏的原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置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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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续盈利能力较强,公司 2014 年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持有600560金自天正股票,最初投资成本282,344.55元,期末账面值3,926,191.5元;
2、持有澳洲CDU股票,最初投资成本423,803,080.00元,期末账面值174,283,290.08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的资料

 2014 年 08 月 14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重组
 日

 2014 年 08 月 15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重组
 日

 2014 年 08 月 20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广发证劵        增发
 日

 2014 年 08 月 21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重组
 日

 2014 年 08 月 26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重组
 日

 2014 年 09 月 09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其他            投资公司        增发
 日

 2014 年 09 月 22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个人            投资者          重组
 日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


2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追溯调减期初长期股权投资1,191,940.64元, 追溯调增期初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1,191,940.64元。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明确了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将相应修订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公
司对新准则带来的影响正在进行梳理和评估中,目前暂时无法提供具体调整数据,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无法披露。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平稳、有序
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3、除上述两个准则外,其余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生效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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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9,369,391.21          1,117,064,075.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9,420,692.00              332,798,216.98

     应收账款                                           6,445,270,970.71           4,932,024,724.73

     预付款项                                           2,097,760,636.38           1,411,028,069.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5,775,501.54               13,507,382.48

     其他应收款                                            222,484,031.96              233,491,094.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87,180,975.91           3,324,576,383.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320,292.73

 流动资产合计                                          10,737,262,199.71          11,366,810,239.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9,401,422.22              174,244,731.78


3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7,121,936.51      103,240,456.47

     投资性房地产                                         38,182,720.86       41,686,878.15

     固定资产                                             86,758,732.45      588,584,400.45

     在建工程                                                499,918.06       43,933,269.44

     工程物资                                                                   2,106,732.58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1,130,870.73      107,725,956.1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31,76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900,777.48      126,113,724.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3,996,378.31     1,188,167,912.14

 资产总计                                              11,301,258,578.02   12,554,978,151.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31,718,358.87     2,815,590,144.9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514,656,907.72    1,647,797,920.44

     应付账款                                           2,612,322,217.65    2,955,053,166.31

     预收款项                                           4,472,683,781.83    2,764,587,394.9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7,675,263.81       89,846,581.20

     应交税费                                             63,722,897.67       97,180,047.24

     应付利息                                               1,820,521.61        7,638,033.67

     应付股利                                                                    561,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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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应付款                                          572,083,056.30          274,808,645.9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2,606,186.27

 流动负债合计                                          10,096,683,005.46       10,665,669,145.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4,408.33              122,432.94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83,668.43             817,480.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10,000.00            1,1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08,076.76            2,039,913.92

 负债合计                                              10,101,491,082.22       10,667,709,059.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12,595,397.00          282,899,000.00

     资本公积                                            754,650,252.21         1,725,658,435.8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1,290,792.33            1,383,986.57

     其他综合收益                                           7,687,055.04          33,651,651.49

     盈余公积                                            171,918,134.92          146,412,949.7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98,347,712.06         -349,297,213.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9,793,919.44        1,840,708,810.52

     少数股东权益                                         49,973,576.36           46,560,281.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99,767,495.80        1,887,269,09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1,301,258,578.02       12,554,978,151.28
 总计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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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94.00                 9,431,644.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3,528,798.14

     应收账款                                                                        267,558,189.38

     预付款项                                                                         22,498,061.0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40,748,702.26

     存货                                                                            926,589,972.3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8,120.37

 流动资产合计                                                 1,794.00           1,490,423,488.4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719,703,073.70              278,058,850.4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74,704,455.44

     在建工程                                                                          5,174,233.45

     工程物资                                                                          2,106,732.58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5,193,110.31

     开发支出


3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40,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9,703,073.70    837,178,182.20

 资产总计                                              1,719,704,867.70   2,327,601,670.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49,018,533.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52,985,904.62

     预收款项                                                               26,265,996.54

     应付职工薪酬                                                           21,739,874.55

     应交税费                                                               24,115,202.29

     应付利息                                                                2,331,474.8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79,015,016.15     173,138,698.1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79,015,016.15    1,749,595,684.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606,186.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06,186.27

 负债合计                                               679,015,016.15    1,762,201,870.4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12,595,397.00     282,899,000.00



3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本公积                                          1,593,599,124.09               846,001,177.1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1,290,792.33                1,248,653.27

      其他综合收益                                                                      29,010,316.20

      盈余公积                                              93,665,643.29               93,665,643.2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60,461,105.16            -687,424,989.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40,689,851.55               565,399,800.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719,704,867.70           2,327,601,670.62
 总计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923,413,563.70           2,722,297,048.48

      其中:营业收入                                    2,923,413,563.70           2,722,297,048.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799,725,435.31           2,666,032,080.04

      其中:营业成本                                    2,638,610,429.80           2,568,184,796.3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28,647.34                9,834,649.89

            销售费用                                        11,638,454.08               20,795,734.03


3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费用                                  104,902,668.43        113,545,772.87

              财务费用                                   27,380,009.20         52,172,518.69

              资产减值损失                               10,965,226.46         -98,501,391.75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44,555.52          -2,956,577.0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044,555.52          -2,956,577.06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24,732,683.91         53,308,391.38
 列)

     加     :营业外收入                                  3,927,729.70            712,311.56

     减     :营业外支出                                     76,626.05            287,144.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28,583,787.56         53,733,558.6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3,786,832.33         42,618,169.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4,796,955.23          11,115,388.65
 列)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
                                                          8,581,930.59        -176,820,897.28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410,494.62         10,302,835.81

     少数股东损益                                         1,386,460.61            812,552.84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432                 0.02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432                 0.0201

 七、其他综合收益                                       -30,107,857.86          -1,225,937.84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
                                                        -29,048,054.23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059,803.63          -1,225,937.84
 益项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44,689,097.37           9,889,45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43,302,636.76           9,076,897.97


3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386,460.61                   812,552.84
 额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80,457,565.49               310,267,364.63

      减:营业成本                                           95,843,021.47               373,292,391.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3,292,391.99                 1,557,862.10

            销售费用                                          3,266,052.55                12,023,677.31

            管理费用                                          9,195,683.93                35,271,377.84

            财务费用                                          8,515,693.59                22,662,185.32

            资产减值损失                                      3,722,429.73                -22,193,820.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208,877,336.71                   -2,956,577.0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372,032.41                -2,956,577.06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49,865,250.90                 -115,302,886.98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820,976.99                   356,842.08

      减:营业外支出                                             15,255.20                   255,064.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0,330.00                  356,842.08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46,059,529.11              -115,201,109.6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46,059,529.11              -115,201,109.60
 列)

 五、每股收益:                                     --                           --



3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643                     -0.407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643                     -0.4072

 六、其他综合收益                                           -29,048,054.23                 -639,900.0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
                                                            -29,048,054.23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639,900.00
 益项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275,107,583.34                -115,841,009.60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8,290,433,833.50            8,040,697,980.13

      其中:营业收入                                    8,290,433,833.50            8,040,697,980.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100,006,668.77            8,018,416,289.39

      其中:营业成本                                    7,392,918,652.92            7,465,774,094.7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283,534.34               27,307,581.37

              销售费用                                       47,381,493.81               59,953,650.75

              管理费用                                      301,417,203.32              348,202,416.15



3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158,941,348.04        123,952,624.85

              资产减值损失                              182,064,436.34          -6,774,078.46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7,701,971.02         46,336,357.8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7,666,656.07         -10,071,129.11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98,129,135.75         68,618,048.55
 列)

     加     :营业外收入                                 10,000,891.45           3,766,530.83

     减     :营业外支出                                   367,238.32             371,702.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07,762,788.88         72,012,876.5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2,226,229.33         89,354,036.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5,536,559.55         -17,341,160.06
 列)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
                                                        246,282,104.61        -289,744,487.53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124,054.27         -11,086,820.89

     少数股东损益                                         3,412,505.28          -6,254,339.17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407                -0.021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407                -0.0216

 七、其他综合收益                                       -25,964,596.45        -156,039,825.2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
                                                        -29,010,316.20             75,333.59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3,045,719.75        -156,115,158.79
 益项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49,571,963.10        -173,380,985.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46,159,457.82        -167,126,646.09
 益总额



3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3,412,505.28                -6,254,339.17
 额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758,376,208.63            1,048,866,324.27

      减:营业成本                                          863,175,091.46            1,157,030,247.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4,567,438.93                5,148,218.71

            销售费用                                         22,407,564.25               34,595,837.16

            管理费用                                         53,712,963.67               86,137,663.46

            财务费用                                         55,320,173.58               66,854,224.31

            资产减值损失                                     24,115,349.45                4,563,426.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216,002,791.36                 25,614,995.05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8,497,487.06              -10,604,531.95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480,925,164.07              -279,848,298.3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7,962,729.83                2,746,876.71

      减:营业外支出                                             73,681.12                  262,664.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0,330.00                    6,600.00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73,036,115.36           -277,364,086.3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73,036,115.36           -277,364,086.31
 列)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1.4165                     -0.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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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稀释每股收益                                           -1.4165                     -0.9804

 六、其他综合收益                                           -29,010,316.20              -21,425,868.03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
                                                            -29,010,316.20                   75,333.59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21,501,201.62
 益项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2,046,431.56             -298,789,954.34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5,577,679,311.54            6,825,885,916.01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0,376,311.09              210,909,945.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24,867,145.25              455,985,876.31
 金



4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82,922,767.88   7,492,781,738.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4,405,121,802.31   7,718,023,363.15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82,384,598.59     347,418,601.1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8,436,183.31     200,144,840.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71,725,252.46     188,439,075.2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7,667,836.67   8,454,025,879.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254,931.21    -961,244,141.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843,883.7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5,314.95          45,701.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94,000.00          12,80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31,633,362.91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04,047.96     45,902,385.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5,165,771.80       3,231,649.36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40,9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6,671.80       3,231,649.36


4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10,719.76               42,670,736.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031,024.3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30,503,552.04            4,942,578,644.7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20,619,418.59              185,909,559.2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1,122,970.63            5,137,519,228.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8,446,680.11            4,244,876,365.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35,449,007.75              120,606,229.59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3,113,926.54              151,346,014.6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7,009,614.40            4,516,828,61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5,886,643.77                620,690,618.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21,400.14               -5,438,531.2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8,021,032.18             -303,321,318.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05,244,586.23              736,157,357.63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7,223,554.05              432,836,039.41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439,195,366.06              693,319,536.15
 金



4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61,544.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603,223.32     14,883,119.7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8,798,589.38    709,764,200.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262,205,960.42    554,170,980.54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84,305,451.23    152,331,246.1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792,318.65     39,740,078.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5,164,279.51     23,346,020.7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0,468,009.81    769,588,32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30,579.57     -59,824,125.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343,883.7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20,682,441.24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82,441.24     42,343,883.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58,689.99       1,391,236.16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689.99      51,391,236.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41,131.23      -9,047,352.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48,227,631.07   1,574,495,157.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15,000,000.00          151,8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3,227,631.07        1,726,295,157.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4,044,541.07        1,466,574,825.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46,102,389.23           64,736,446.59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0,000,000.00          150,0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0,146,930.30        1,681,311,272.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19,299.23          44,983,884.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29,850.89          -23,887,593.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9,431,644.89           60,150,044.37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4.00           36,262,451.17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丹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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