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对外担保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8-8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中钢
天澄向汉口银行申请新增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中钢设备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的控股子公司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澄”)拟向汉口银行申
请新增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两年,由中钢设备提供最高额度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中钢天澄作为被担保人向中钢设备提供反担保,中钢天澄的另外
二个股东中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投资”)、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
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安环院”)按持股比例向中钢设备提供反担保。
该担保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04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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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董达
注册资本:10,637.1673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包括除尘、脱硫、脱硝、VOCs 治
理)、尘源控制(尘源密闭控制、阳光膜大棚)、土壤修复、冶金灰渣资源化利用、
有机废弃物处理(包括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处理、禽畜粪便)等业务,为冶金、
能源、石油化工、市政、煤化工、建材等行业提供环保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咨
询、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与运营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中钢天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73,546,573 69.141%
2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18,948,600 17.814%
3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10,718,400 10.076%
4 武汉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105,400 1.979%
5 其他 14 位自然人股东 1,052,700 0.99%
中钢天澄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的控股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100%
中钢集团
99 %
100%
中钢股份 1% 中钢资产
32.33%
中钢资本控股
18.77% 3.50%
中钢国际
100%
100%
100%
中钢投资 中钢设备 中钢安环院
69.14%
10.08% 17.81%
中钢天澄
2
中钢天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项 目
(审计报告)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241.35 85,837.71
负债总额 64,193.81 66,791.92
其中:银行贷款 2,650.00 3,000.00
流动负债 60,784.68 65,059.26
净资产 18,047.54 19,045.79
营业收入 45,194.34 32,609.28
利润总额 2,536.46 1,857.83
净利润 2,050.55 1,481.76
资产负债率 78.06% 77.81%
中钢天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披露日,中钢天澄未结诉讼或仲裁事项
涉及金额为940.00万元,中钢天澄无对外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钢设备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保证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1.1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反担保合同
1. 中钢设备与中钢投资、中钢安环院的《反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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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中钢投资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范围:反担保人承诺分别为《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中钢设备承担
的保证责任的10.08%、17.81%向中钢设备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反担保期间:自中钢设备承担《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之日起
两年。
2. 中钢设备与中钢天澄的《反担保合同》
保证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范围:中钢天澄承诺为《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中钢设备承担的保
证责任的100%向中钢设备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反担保期间:自中钢设备承担《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之日起
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中钢天澄(证券简称“天澄环保”,代码:872130)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
设备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
设备制造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第三方运
营。中钢天澄拥有国家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发改委三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实验
室,是国家级企业创新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为支
持中钢天澄的经营发展,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中钢设备为中钢天澄
提供保证担保,中钢天澄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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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澄经营情况稳定,2018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2,609.28 万元、利
润总额 1,857.83 万元,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中钢天澄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
还债务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中钢天澄的另外二个股东中钢投资、中钢安环
院按持股比例向中钢设备提供反担保。中钢天澄的其他股东武汉科技大学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979%)及 14 名自然人(持股比例 0.99%)均不参与中
钢天澄的日常经营且持股比例较小,本次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综合考虑中钢天澄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公司认为中钢设备对
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 39.58 亿元
(不含本次担保),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86.10%,我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27.90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我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60.70%。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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