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9-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14 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钢设备”)因霍邱 300 万吨/年钢铁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安徽首矿大昌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矿大昌”)一案。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97)。
2018 年 6 月,中钢设备与首矿大昌就霍邱 300 万吨/年钢铁项目后续合作事
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后续合作框架协议》和焦化、干熄焦、轧钢、炼铁
等四个子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综合管网、燃气设施、煤气及余热发电等三个
子项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 16.86 亿元)不再执行,双方按照法院委托的鉴定
机构的鉴定结论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重大经营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40)。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中钢设备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双
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解除《综合管网设施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施工和设备采购
两个分项合同、《燃气设施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施工和设备采购两
个分项合同、《煤气及余热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2. 首矿大昌分期支付给中钢设备人民币 9,400 万元。
3. 首矿大昌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向中钢设备一次性支付以各期应付款项
为基数计算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年利率 9%
执行。
4. 首矿大昌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付款的,剩余各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
中钢设备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逾期付款部分主张违约金。
5. 首矿大昌付清第一期 3,000 万元后,中钢设备在 3 日内向法院提交解除全
部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由中钢设备承担。
三、其他重大诉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收回上述款项将增加公司现金流,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
五、备查文件
民事调解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