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9
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提交我们审阅。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 5 年,根据
相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解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理由充分,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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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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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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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会 朱玉杰 徐金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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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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