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19-03-29
中钢国际 监事会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
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18 年初依据项目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2019 年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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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
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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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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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平 王立东 周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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