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9-2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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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
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3. 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 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4.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
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旧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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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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