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及规定,积极开
展相关工作,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
面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 2018 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列席相关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15 项,各次
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各次监事会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7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报告》、
《公司 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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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至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够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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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等方面
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
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
正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在报告期内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
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下属中钢设备受让关联方持有的中钢安环院
100%股权事宜,该事项经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及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开发和项目执行的实际需
要,且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做到价格公允、往
来资金结算及时,对全体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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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
能够严格执行该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
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
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很好地完成了经营任务。公司的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未发现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
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中钢国际工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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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而努力工作。
其次,监事会将根据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加强对公司重大投资、
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
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有效地执行内部监控措施,防
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2019 年,监事会还将安排监事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
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勤
勉尽职的意识,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强
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督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准,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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