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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国际: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1-3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借款,专项用于

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钢国际”或“发行

人”)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

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 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

了 9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60,000,000.00 元,

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666,037.7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4,333,962.26
                                     1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

(含增值税)人民币 1,452.00 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4,548.00 万元已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汇入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募 集 资 金 总额 不 超 过 96,000.00 万 元 ( 含

9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                                                   204,577.47                 83,400.00
     年产 120 万吨镍铁合金 EPC 总承包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600.00                12,600.00
                    合计                            217,177.47                 96,000.00

     上述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0 万吨镍铁合金 EPC

总承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

行人将采用增资、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中钢设备。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进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钢设备提供借

款,借款金额为 3 亿元,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每年

3 月 18 日付息一次(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在公司可转换债券未转股期间,年利息计算公式为:年利息=[中钢设备借款

总金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9.60 亿元)]×(实际借款天数/360 天)×公司

当年实际支付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如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完成全部转股事项,公司将收回借款或采取转增股

本等方式对中钢设备进行增资;如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未完成全部转股,中钢设备

                                           2
需要按照未转股金额与借款占用本次募集资金比例向公司进行还款,并承担对应

借款金额占总募集资金比例的回购价格与发行金额的差额。计算公式为:中钢设

备还款额=未转股回购金额×中钢设备借款总金额÷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

(9.60 亿元)。已经完成转股部分对应的借款,公司将收回借款或采取转增股本

等方式对中钢设备进行增资。

    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中钢设备是中钢国际的全资子公司,资

产质量、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中钢设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三、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30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3.19 亿元                  197.05 亿元
负债总额                                    133.23 亿元                  141.89 亿元
净资产                                     49.95 亿元                    55.16 亿元
                              2019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4.14 亿元                  148.27 亿元
利润总额                                      6.79 亿元                    7.33 亿元
净利润                                        5.36 亿元                    6.21 亿元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

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

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4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中钢国际本次

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

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公司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监事会意见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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