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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国际: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2-96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

平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

徐国平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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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安排和注销安排(包

括授予数量、授权日、等待期、行权期、行权价格、授权及行权条件等事项)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

款提供担保。

   5.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

司薪酬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

务等骨干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6.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时,1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7.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规范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明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

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行权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同意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中钢国际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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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

技术、业务等骨干人员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

公司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核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查,认为:

    1. 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

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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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在充

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

象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全面落实国企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改革发展内生活力,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中钢国际

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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