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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黄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0(临)—3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以下 9 名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
同意提名杨世江、牛东继、魏福新、徐敬瑜、王冬和杨智杰等 6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培根、贾洪文和周一虹等 3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培根、贾洪
文、周一虹的详细信息提交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
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网站提
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选举采取非累积投票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世江: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兰州黄河进口汽车
修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兰州黄
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曾获“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乡镇
企业家”等社会荣誉。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
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新盛投资控股股
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杨 世 江先生直接持有15,703 股公司股份,通过新盛工贸 、新盛投资间接持有
39,931,229股公司股份,合计持有39,946,9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504%,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杨世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牛东继:男,1959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兰州拖拉机配件厂
财务负责人,兰州黄河啤酒厂财务科科长,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财计部部长,兰州
黄河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公司控股股东新盛投资
董事。
    牛东继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
要求的任职条件。
    3、魏福新:男,1961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甘肃省酒泉
地区行政公署秘书、科长,甘肃省农委科员,甘肃省扶贫开发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兰
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
    魏福新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遣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
求的任职条件。
    4、徐敬瑜:男,1959 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兰州黄河进口汽车
修理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财计部项目财务科长,兰州黄河企业
集团公司财务部长、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徐敬瑜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5、王冬:男,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在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中
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甘肃分所、甘肃北方中诚信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工作,1998 年 6 月以
来在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计划部、基金部、实业一部工作,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现任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兰州中林宾馆有限
责任公司经理,公司董事。
    王冬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杨智杰:男,1989 年出生,汉族,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学
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黄河啤酒集团”总经理。杨智杰先生与杨世江先
生是父子关系。
    杨智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培根:男,1963 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兰州财经
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兰州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
长、院长。现任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董事长、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李培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贾洪文:男,1971 年出生,汉族,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目
前主要从事金融、人口和区域经济发展等问题研究。历任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师、甘肃
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
理。现任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北人口》杂志社常务副主编,甘肃省人口学会理事。
    贾洪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3、周一虹:男,汉族,1964 年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甘肃省领军人才(二次
层)。 1985 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现为“兰州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留校任教
至今,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现任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甘肃省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
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商业经济学
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甘肃省会计与珠算学会理事,国家
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风险控制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鉴于周一虹先生的学术和职业背景,提名周一虹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周一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卸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
今,未持有过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遣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