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监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2021-04-23
监事会关于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监事(签字):
钱梅花 赵桂蓉 杨泽富
黄 忠 齐金忠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