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兰州黄河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6月修订)2021-06-2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1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责
第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损害公司的利益
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必要时向有关监管
部门报告;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并向董事会通报
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必要时向有关监 管部门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十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监事应当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背景,保证独立有
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其中以财
务监督为核心。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具
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
第五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
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
行使职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
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 席监事会
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七条 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
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九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选任和
罢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决定;两人由股
东代表担任,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监事会主席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四章 监事会的议事程序
第十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应当以现场
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
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
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十日将会议时间、地点、事由及议题
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
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
当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监事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监事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其他资料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至少
保存 10 年。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决议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在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
工作日内,将监事会决议及相关附件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指定媒体进行公
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