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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黄河:关于天水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暨签署合作经营协议书的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1(临)—37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
                    暨签署合作经营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合作经营协议书》还须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效,能否顺利生效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注册成立,负责天水公司闲置土地的开发
建设。2021 年 7 月 14 日,项目公司取得了由天水市自然资源局颁发
的甘(2021)天水市不动产权第 0005082 号《不动产权证书》,所列
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面积为 44338 平方米,坐落于
天水市马跑泉东路 6 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使用
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91 年 7 月 5 日共计 70 年。有关详细内
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和 7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
定媒体”)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
地开发项目进展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
(临)-04)和《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
发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3)。
    由于公司与天水公司主业均为啤酒制造与销售,为解决在房地产
项目建设、管理、营销等方面经验不足和开发资金方面的问题,加快
目标地块投资建设进度,天水公司将以人民币陆仟万元
(60,000,000.00 元)的价格、向兰州易兴通达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易兴通达”)转让项目公司 60%股权,引入易兴通达作为战
                                       1
略投资者,合作开发建设项目公司目标地块。双方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签署了《合作经营协议书》。
    2、2021 年 8 月 16 日,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以传真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方式,通过了
天水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闲置土地的议
案》,决议同意天水公司以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00 元)作
为对价、转让项目公司 60%股权的方式引入易兴通达作为战略投资者
合作开发建设项目公司目标地块,并批准了天水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与易兴通达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天水公司与易兴通达
签署《合作经营协议书》暨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
联交易,但达到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尚须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才能生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兰州易兴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1LYBU3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投的法人独资)
   4、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 588 号(天庆商务
                大厦 2508 室)
    5、法定代表人:李涛涛
    6、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27 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
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供热服务,建筑施工,
会议服务,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庆集
团”)持有易兴通达 100%股权,为其控投股东、实际控制人。
    10、易兴通达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00,000.00                239,009,716.82

    负债                                 0           238,010,000.0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283.18

    11、易兴通达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较少,但为天庆集团全资
子公司。天庆集团为甘肃本土房地产龙头企业,连续十一年入榜“中
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500 强”,2010 年-2016 年跻身“甘肃省纳税百强”
行列,连续 7 年为甘肃本土房地产纳税榜首企业。近年来,天庆集团
经营领域逐步涵盖文化产业、金融投资、物业服务、地产开发等八大
板块,各板块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局面基本形成,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天庆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712757765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投)
   (4)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 588 号
    (5)法定代表人:韩庆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00 年 01 月 31 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二手房
居间代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供热
服务,建筑施工,会议服务,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3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韩泽华                      50%

                韩庆                       45%

               金兰凤                       5%

    (10)天庆集团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4,013,497,983.86              14,088,745,993.72

    负债           8,413,975,949.00               9,760,282,466.36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320,982,965.16                 499,103,613.26

   净利润               329,510,353.01               79,963,318.02

    12、经查询,易兴通达及天庆集团与天水公司、公司及公司前十
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经查询,易兴通达与天庆集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诚
信状况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公司名称: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0MA71E8EE29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4)注册资本:伍仟贰佰伍拾壹万元整

                                    4
    (5)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19 日
    (6)法定代表人:牛东继
    (7)公司住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 6 号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二手房
居间代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供热服务;
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项目公司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情况,无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历史沿革: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天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批准成立,是由天水公司以闲置土地及地上房屋构筑物、机器
设备等资产评估作价人民币 5251 万元出资设立。本次交易前,天水
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3、项目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94,203,413.07

             负债                          234,230,905.60

           应收款项                                     0

           预付款项                          9,483,300.00

            净资产                          59,972,507.47

             项目          2021 年 1 月-7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301,892.53

            净利润                            -301,892.53



                               5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215,512,097.93
            金流量净额

    4、项目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向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财务资助,未委托项目公司理财,项目公司与公司之间未发生经营性
往来,亦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依据和交易价格
    1、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中股权转让定价的参考依据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
计机构对项目公司所有者权益在审计基准日的审计结果和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
果,最终价格以经核准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2、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标的的审计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8 月 9 日出具
的“大华审字【2021】0015742 号”《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7 月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审计基准日),项
目 公 司 总 资 产 账 面 值 为 294,203,413.07 元 , 总 负 债 账 面 值 为
234,230,905.60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59,972,507.47 元。
    (2)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S150 号”《甘肃庆河嘉源置
业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甘肃庆河嘉源置业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的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
年 7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8,305.32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叁佰
零伍万叁仟贰佰元整)。据此,本次交易中项目公司 60%股权对应股
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4,983.192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叁
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

                                   6
    (3)评估对象及评估方法选择理由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项目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
评估范围为项目公司申报的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载明的截至评估基准日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
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项目公司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上市
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且交易信息不公开,缺乏或
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相对完整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
场法评估。
    项目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主要资产中包括正在开发的在建
项目。由于国家近期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不断出台,企业对开发
项目的未来预期收益不能准确估计,很难对未来的盈利情况进行合理
预测,未来收益的风险不能合理量化;未来收益期限及其所对应收益
和风险不能进行相对合理预测和估计,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项目公司有完整的会计记录信息,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及
负债权属清晰,相关资料较为齐备,能够合理评估各项资产、负债的
价值,且主要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已采用剩余法和基准地价法两种方
法进行了评估,主要资产的市场价值已充分体现,因此适宜采用资产
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交易价格
    参照上述项目公司 60%股权的评估价值 4,983.192 万元,经交易
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转让的项目公司 6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陆
仟万元(60,000,000.00 元)整。本次交易价格高于评估价值,本
次交易的价格和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经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乙方:兰州易兴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条件,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关联公司收购甲方全资子公司甘肃庆河嘉源置业
有限公司(即项目公司)60%股权,甲方愿意出让其合法持有的项目
公司 6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7
    2、交易对价:详见本公告之“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依据和交易
价格”的相关内容。
    3、交易保证金:为体现合作诚意,乙方同意支付人民币 2000 万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交易保证金(其中人民币壹仟万元
整乙方已在双方筹划本次合作经营初期以诚意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在本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
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鉴于乙方获取项目公司 60%股权后全面负
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及管理,为保障甲方所持项目公司剩余 40%股权的
股东权益,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确认,自乙方实现本协议项下对项目
公司股权收购及交割的事实发生时,乙方支付的 2000 万元整(大写:
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交易保证金转化为对甲方的股东权益保证金。
    4、支付方式:乙方于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相应的股东会/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市场监督局提供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
之即日,将股权转让款 60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一
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在收到款项 10 个自然日内,在市
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项目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将项目公司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等成员全部变更为乙方委派人员。
    5、生效条件: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主要为甲方须取得
所有进行及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一切必要授权、同意、批准,以及乙
方已取得所有进行及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一切必要授权、同意、批准。
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甲方控股股东兰州黄河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就本协议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后
生效。
    6、过渡期安排:本协议生效之日至目标股权交割完成日之期间
(包括首尾两天)为过渡期。双方同意过渡期项目公司产生的盈利及
其他净资产增加由乙方享有,除项目公司正常、合理的运营费用外,
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公司非正常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的由甲方以
现金方式补足。
      7、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
一件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致使另一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协议的目
的;(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
何实质性方面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如果本协议任
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
为或不作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支出以及合理的律师费及其他顾
                              8
问的成本和费用)。如果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从而导
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经没有实质意义,守约方有权
解除本协议,违约方按照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如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对超出
部分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支出以及合理的律师费及其
他顾问的成本和费用)。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项目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不涉及相关
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天水公司与易兴通达签署《合作经营协议书》暨进行本次交易的
目的是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为项目公司目标地块后续开发建设提供
有力的资金支持与保障,弥补项目公司在房地产建设、管理、营销等
方面经验上的不足,加快目标地块投资开发进度。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
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经济效益的战略规划,产生的收益将有利于促进
公司主业稳步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水公司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比例将下降至
40%,天水公司对项目公司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将由成本法变更为权
益法,项目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为公司贡献净利
润约 4500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天水公司与易兴通达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2、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
0015742 号”《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7 月审计报
告》;
    4、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
资评报字【2021】第 S150 号”《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拟股权转
让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资产评估报告》。



                               9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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