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1-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 00092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呼星 宋宛蓉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办公地址 层 层 电话 0931-8449039 0931-8449039 电子信箱 huxing99yan@163.com songwr6366@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5,670,283.86 164,210,428.23 1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3,642.93 -9,978,626.87 11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735,255.90 -5,726,198.66 34.7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9,787,984.34 28,249,810.76 -701.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65 -0.0537 112.10% 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65 -0.0537 112.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8% -1.48% 1.6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517,091,242.41 1,297,640,953.11 1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52,575,674.77 651,372,031.84 0.1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836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兰州黄河新盛 境内非国有法 21.50% 39,931,229 0 投资有限公司 人 湖南昱成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5.00% 9,288,300 0 有限公司 人 宁琛 境内自然人 3.88% 7,214,400 0 甘肃省工业交 通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人 2.96% 5,495,947 0 司 兰州富润房地 境内非国有法 产开发有限公 1.83% 3,398,588 0 人 司 陆绍园 境内自然人 1.17% 2,170,000 0 张奕 境内自然人 1.08% 2,013,009 0 深圳顺合盛国 境内非国有法 际投资有限公 0.79% 1,468,010 0 人 司 李雯佳 境内自然人 0.68% 1,266,700 0 甘肃新盛工贸 境内非国有法 0.55% 1,013,600 0 有限公司 人 上述股东中:“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顺合 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控制,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张奕”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的说明 票,“陆绍园”所持公司股票中的一部分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7月15日,新盛工贸收到湖南昱成《清算申请书》和兰州中院(2021)甘01清申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传 票》,湖南昱成申请对新盛工贸进行强制清算。2021年7月23日上午,兰州中院组织对该案进行了听证。2021年8月11日,新 盛工贸收到兰州中院(2021)甘01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受理湖南昱成提出对新盛工贸进行强制清 算的申请。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该裁定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但可能对新盛工贸造成重大不确定性影响,进 而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造成不确定性影响。详见2021 年7月17 日和8月14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 新盛工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4)和《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临)-36)。 2、2021年1月18日,天水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发闲置土地 的议案》,2021年1月19日,天水公司以其闲置土地及地上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评估作价人民币5251万元出资, 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闲置土地后续开发建设。2021年7月14日,庆河嘉源取得了由天水 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甘(2021)天水市不动产权第0005082号《不动产权证书》。由于公司与天水公司主业均为啤酒制造与 销售,为解决在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营销等方面经验不足和开发资金方面的问题,加快庆河嘉源商住用地投资建设进度, 天水公司以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00元)的价格、向兰州易兴通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兴通达”)转让庆河 嘉源60%股权,引入易兴通达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建设庆河嘉源商住用地,双方于2021年8月14日签署了《合作经营协 议书》。2021年8月16日,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传真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方式, 决议同意并批准了天水公司与易兴通达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书》。有关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 26日、7月15日和8月17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进展暨对外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4)、《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3)和《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暨签署合作经 营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7)。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