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2110202021-10-2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存在异议。
监事(签字):
钱梅花 赵桂蓉
黄 忠 杨泽富
齐金忠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