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208092022-08-10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2(临)-2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和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兰州银行德隆支行申请 2
亿元贷款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需要以及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昌麦芽”) 大麦原料收购资金需求,同意公司继续向兰州银行
德隆支行申请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公
司继续为金昌麦芽在兰州银行德隆支行提供的 2 亿元贷款授信额度
内取得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及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昌市分
行向金昌麦芽提供的 0.5 亿元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均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预计公司向金昌麦
芽从上述两家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金昌麦芽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相关银行与金昌麦芽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有关各
方将根据金昌麦芽实际贷款情况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
的担保协议为准。
1
《关于在兰州银行德隆支行申请 2 亿元贷款授信额度暨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临)-20)的详细内容,公司
已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
称“指定媒体”)。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内容,2022 年 7 月 28 日,金昌麦芽与兰州银
行德隆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或“主债务”),
兰州银行德隆支行向金昌麦芽提供人民币 1 亿元贷款额度用于收购
原料大麦,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9 日止,该期
间兰州银行德隆支行将根据金昌麦芽大麦收购情况陆续放款,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已放款 1000 万元。同日,公司与兰州银行德隆支行签订
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在 1 亿元贷款额度内,为兰州银行德隆支
行向金昌麦芽实际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3、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1 日
4、法定代表人:杨世江
5、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啤酒、麦芽生产销售;啤酒大麦及其他农副产品
的购销(凭有效许可经营);麦根等麦芽生产副产物的销售。
7、金昌麦芽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2
兰州黄河企业 金昌康远供 金昌市金川区惠众
贠文杰
股份有限公司 销有限公司 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73.33% 10% 10% 6.67%
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元) 108,864,178.19 126,761,539.84
负债总额(元) 41,414,177.61 58,766,537.60
净资产(元) 67,450,000.58 67,995,002.24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元) 8,774,434.51 65,192,250.63
营业利润(元) -545,623.22 -1,347,381.90
净利润(元) -545,001.66 -1,420,842.22
注:上表中 2021 年度数据已审计,2022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金昌麦芽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影响偿债能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人: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额度及范围:最高保证额为人民币 1 亿元,保证范围为
3
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终止、解除主合同或宣
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终止、解除主合同或宣布的债
务提前到期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金昌麦芽 2022 年度原料大
麦收购资金需求,确保其融资业务持续稳定,有利于金昌麦芽业务稳
定发展和公司麦芽主业效益提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金昌麦芽
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0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违规担保等情形。
4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