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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 关 村: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16-09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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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占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黄瑛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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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054,129,708.83       2,770,700,075.55        2,756,854,625.67                  1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1,726,629.25          804,574,179.06         790,728,729.18                   7.7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8,573,374.10                   25.65%       1,027,340,704.62                  5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35,455.42                  41.65%           5,643,702.91              -96.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664,784.73                 883.36%         -12,847,812.97              -67.8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28,099,998.52               359.1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4                  42.00%                 0.0084              -96.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4                  42.00%                 0.0084              -96.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0.43%                  0.69%               -22.3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的原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设”)2014 年及以前年度与本公司及另一子
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合并会计报表的抵消规定作了合并抵消。2014 年 11 月中关村建设因股权转让而不再合并,2014
年度会计报表对此未抵消金额继续保留。
    2015 年年报编制时考虑到中关村建设转让后,其未分配利润不再合并(中关村建设的未分配利润已作为净资产已包括
在股权转让的价格中),继续抵消时,实际抵消的是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由于合并会计报表对此抵消没有明确规定,公司 2015
年对未抵消的未分配利润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通过“其他”项目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1,514.67 万元,并在会计报表注释中进行
了说明。
    为了保持一致性,对上述未抵消的未分配利润继续作保留,同时对 2015 年原关联交易中已销售的部分实现的利润,在
合并利润表中再作转回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中相关财务数据做出会计差错更正。
    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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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4 日,公告 2016-088、089、090 号)。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5,671.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045,726.9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10,505,198.80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65,422.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80,201.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88,114.63

合计                                                                      18,491,515.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4,88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47%      165,111,795                        质押            158,114,89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3.26%      22,008,400
责任公司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
                         国有法人                  0.74%          5,000,000          5,000,000
中心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
                         国有法人                  0.59%          4,000,408
限责任公司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久银金沙 17 其他                         0.50%          3,400,8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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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红岭华信资产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8%        3,216,400
有限公司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
-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    境外法人                  0.44%        2,953,440
金(交易所)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兴国 2 号集合资   其他                      0.42%        2,803,164
金信托

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8%        2,552,111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
                        其他                      0.35%        2,375,945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5,111,795 人民币普通股   165,111,79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0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8,400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000,408 人民币普通股        4,000,408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久银金
                                                                              3,400,802 人民币普通股        3,400,802
沙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红岭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16,400 人民币普通股        3,216,40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
                                                                              2,953,440 人民币普通股        2,953,440
指基金(交易所)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2 号集
                                                                              2,803,164 人民币普通股        2,803,164
合资金信托

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52,111 人民币普通股       2,552,1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
                                                                              2,375,945 人民币普通股        2,375,945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郑应炯                                                                        2,29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3,400

                                         根据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星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HK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201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
                                         拉近网娱宣布以每股 0.2 元,向稼轩集团、VisionPath、高振顺及瑞东环球配发
                                         13.79 亿股新股,及 13.79 亿股带有换股权的优先股,4 名投资者承配新股后,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合共持有该公司 60%股权,其中稼轩集团持有 42%拉近网娱股权。若优先股转换
                                         后,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至 75%,其中稼轩集团持有 52.5%。稼轩集团分别由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本公司股东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
                                         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因公司分拆,于 2015 年 8 月将股份过户)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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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钟民夫人马青女士最终拥有 55%及 45%,由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余江县
                                      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
                                      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和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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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175.7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3.09%,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882.8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6.89%,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贴现
     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104.3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0.0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及多多药业公司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34.7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7.3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葫芦岛中实混凝土公
     司抵债房屋产权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暂放此科目所致。
5.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16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85.19%,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进一步取得上海四通国际科
     技商城物业公司29.375%股权,对其投资比例变为68.18%,由权益法变为成本法核算,从而该公司本期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合并抵消所致。
6.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8,136.8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9.25%,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将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
     城物业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7,700.9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6.2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厂房所致。
8.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445.0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81.8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9.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02.8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9.6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盐酸二甲氨基苯酚项目发生的新研发支出所致。
10. 商誉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0300.9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23.5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11.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8,30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7.4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在宁波银行及江苏银行借款增加、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国美信达借款增加所致。
12.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72.6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
     以应付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13.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496.57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0.6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
     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14.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16.7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18.6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
     公司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利息增加所致。
15.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75.1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7.8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分配2015年股利所致。
16.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5,80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6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在北京银行借款增加、本公司之孙
     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及河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7.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638.9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1.6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付多多药业剩余股权收购款增加所致。
18.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3.5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1.1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
     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所致。
19.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8,454.8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73.1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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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20.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02,734.07万元、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8440.14万元、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
    24,660.97万元,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189.64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50.12%、52.13%、42.79%、7919.71%,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份收购多多药业公司致合并范围增加所
    致,各项利润指标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1.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8.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80%,主要是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冲
    回所致。
22.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77.95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101.73%,主要是由于上期本公司转让北京中科霄云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所致。
23.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306.39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247.0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
    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公司税收返款同比增加、本公司收到医药产业扶植资金补助及本公司进一步
    取得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物业公司29.375%股权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所致。
24.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40.41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91.5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上期支付农行西城支行担保
    案件款项所致,该案件上期已结案。
2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79,835.53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
    29,608.91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8,500.70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人民币
    13,939.77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8,342.47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62.72%、
    32.26%、88.65%、41.17%、132.1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份
    收购多多药业公司致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各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指标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6.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8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5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
    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公司税收返款同比增加所致。
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上期本公司转
    让北京中科霄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所致。
2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8.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8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29.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685.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16%,主要是
    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厂房投入减少所致。
3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8,34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5.12%,主要是由于本
    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公司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3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5,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2.24%,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孙公
    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8,889.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
    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多多药业公司27.82%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6,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88%,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39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59%,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增
    加银行借款随之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3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0.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70%,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支付银行手
    续费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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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为落实公司聚焦主业、转型医药大健康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保健品和日化品等非医药产品市场,经第六届董事会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环医药)共同投资设立
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出资方式:本公司出资180万元(自有资金),占注册资本的90%,四环医药出资20万元(自
有资金),占注册资本的10%。

近日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新设立的公司名称为:北京华素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1
类;日用品;销售保健食品(详见2016年10月26日,公告2016-094号)。公司正在前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销售保健食品
的审批手续。

关于苏诺(盐酸纳洛酮)注射液工艺变更取得生产批件事宜

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针对其生产的苏诺(盐酸纳洛酮)注射剂提起的《药品
补充申请》,目前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北京华素获准变更相关生产工艺、处方中的辅料以及质量标
准等环节,以更好的符合国家药品生产的有关要求。

控股子公司中实混凝土应诉事宜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北京铭浩宇物业管理中心提起诉讼,要求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
腾空并交付租赁土地16,000平方米(折 24 亩,土地四至为东至名嘉木业有限公司、西至乡间路、南至北京市真朋贸易公司
办公室、北至原畜牧公司老场房);同时支付其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实际腾空交付之日止的土地使用费,按照每日1,315 元
计算并承担诉讼费用。

由于中实混凝土租赁土地规划调整,且土地租赁期限于2015年3月31日到期,中实混凝土一方面积极与土地出租方协商继续
使用,一方面在积极应对做好产能转移准备工作。经公司自查,中实混凝土对租赁土地的租赁使用费已缴纳至2016年6月 30
日,至今仍在持续经营中。

如中实混凝土无法与土地出租方协商一致继续使用土地,公司将按照《尽职调查报告》中的解决方案“陆续将其现有的混凝
土生产场地搬迁到其子公司中实上庄目前使用的场所”。预计业务迁移将对中实上庄今年下半年增加生产量约15万立方米,
营业收入增加约4,500万元。腾退土地、公司迁址事宜会对中实混凝土一些无法挪移的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清理,预计固定资
产清理将对该公司2016年度利润产生约 200-300万元的损失。中实混凝土和中实上庄今年双双入围2016年度北京市保障性安
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站点)推荐名录(详见公告 2016-048号),管理团队正在大力开拓地铁、保障房市场,力争将
可能的搬迁对业务发展的影响降至最低(详见2016年7月6日,公告2016-050号)。

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同位素研究所签署同位素标记药物代谢技术合作协议书事宜

为推动同位素标记示踪技术在生物技术和医药开发中的应用,提升医药领域中同位素标记示踪技术的研究水平和质量控制水
平,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同位素研究所与本公司控股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
利的基础上,进行全面长期合作,双方就同位素标记技术和同位素标记技术在药物代谢中的研究及应用于2016年7月12日签
署《同位素标记药物代谢技术合作协议书》(详见2016年7月13日,公告2016-052号)。

关于华素制药入选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第一批G20行业领军企业事宜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
程(G20工程)三期实施方案》。为落实该“方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计
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及行业专家共同评选出“十三五”时期第一批G20企业及G20
后备企业。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官方网站(http://www.bjkw.gov.cn)发布了《关于发布“十三五”时期第一批G20
企业及G20后备企业的通知》,本公司控股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入选G20行业领军企业(详见2016年8月20日,公
告2016-062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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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于今年获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
可证》,分类码为Hb,生产范围为片剂(详见2016年2月24日,公告2016-017号)。近日,山东华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变更事项申请获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药品生产许可证》增加原料药(盐酸贝尼地平)生产范围,分类码由
Hb变更为Hab,生产范围由片剂变更为片剂和原料药,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2016年8月20日,公告2016-073号)。

设立“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事宜

为积极响应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转型,加快完成相关产业发展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泰和)投资设立子公司—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 万元;出资方式:中科泰和以现金形式出
资 300 万(自有资金),占注册资本的 100%。上述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8月20日,公
告2016-063号、2016-069号)。近日,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2016年8月22日,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发新的营业执照(详见2016年8月27日,公告2016-074号)。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事宜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29日收到监事李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及
监事会主席职务,在辞去该职务后,李斌先生在公司原有任职不变。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2016年第
二次会议,同意补选司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自公司本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监事会届满时止(详见2016年8月30日,公告2016-079号)。

调整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及聘任副总裁事宜

为加快公司2016年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的布局与实施,促进主业业绩突破,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调整相关管理机
构设置。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裁侯占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聘任董国明先生、
贾鹏云先生、李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9月6日,公告2016-081、082、083号)。

受让中实混凝土所持四环医药1%股权事宜

公司以210万元的对价受让控股子公司中实混凝土所持有的四环医药1%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四环医药
100%股权。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四环医药上述股权
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营业执照》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2016年9
月6日,公告2016-084号)。

北京华电担保案件后续进展事宜

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华电)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城支行)的3,350
万元人民币承兑汇票提供2,345万元人民币担保一案,由于北京华电未能按时还款,农行西城支行起诉北京华电及公司,要
求北京华电还款,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全部代偿义务,上述案件已结案,公司的担保责任已全部
解除。

其中,公司就代偿的1,35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已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就剩余代偿995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近
日公司起诉北京华电、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诉讼
请求如下:1、判令北京华电支付代偿款人民币26,441,412.93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 5 月
1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6年6月30日,利息为1,373,080.54元);2、请求判令福州华电、中国华电对上述债务承
担共同还款责任;3、诉讼费由北京华电、福州华电、中国华电承担(详见2016年9月13日,公告2016-086号)。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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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
据做出会计差错更正,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16年9月14日,公告2016-088、089、090号)。

关于华素制药与军科院就知母皂苷BⅡ相关产品专利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及合作研发进展事宜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
药)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军科院放射所)购买
国家1类新药知母皂苷BⅡ原料药、胶囊、国家1类新药知母皂苷BII注射用原料药、注射液及相关保健品智参颗粒的相关专利
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同时,双方联合申报以上各品种的临床研究批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或保健食品证书(详见2015年9
月17日,公告2015-071、073号)。

由于知母皂苷BⅡ项目专利数量较多,共涉及13个国家及地区,按照相关规定,需分别提交独占许可备案资料,各国要求也
不尽相同,故办理周期较长。以上交易涉及知母皂苷BII系列28项专利,其中:注册国别为中国的5项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查后,近日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华素制药与军科院放射所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正式备案生效,华素制药
获得上述5项专利实施的独占许可,5项专利包括:知母皂苷BII的合成(专利号:ZL200880130152.6)、知母皂苷BII的制备
方法(专利号:ZL200510059467.4)、知母皂苷BII在制备用于防治脑卒中药物或产品中的用途(ZL200510059466.X)、甾
体皂甙防治老年性痴呆的用途及新的甾体皂甙(包含两项专利,专利号分别为ZL97119680.X和ZL200310102512.0)。其他
专利独占许可正在办理过程中(详见2016年9月19日,公告2016-091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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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 36 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承诺函》公告日
         国美控股          前 5 个交易日均价的 120%(即 9.99 元*120%=11.99 元),《承诺函》               限售承诺期限为自可
                  股份限售                                                                 2015 年 03
股改承诺 集团有限          公告日前 5 个交易日均价=公告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上市流通之日起 36 个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30 日
         公司              ÷公告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述价格如遇到分红、                    月内。
                           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
                                如下承诺:1、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建筑施工、市政施工
                                等与上市公司有竞争性的施工类业务;2、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
                                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竞争的科技园区及开发区的地产开发业务;3、
                  关于同业      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在上市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一地区
收购报告
                  竞争、关      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
书或权益 国美控股
                  联交易、      务时,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开发权;但其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 2006 年 10
变动报告 集团有限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资金占用      按下述第 4 条所述实施的开发业务除外;4、在上市公司有资金和 月 20 日
书中所作 公司
                  方面的承      开发计划的前提下,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承诺
                  诺            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均应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市公司。如先通知上
                                市公司并在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
                                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上市公司不予答复或
                                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
                           国美控股在放弃收购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公司收悉中国证监会〔2008〕29 号《中国证
                           简称:"四环医药")时做出承诺:经第三届董事会 2008 年度第二次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根据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暂缓出售四环医药,向中国证监会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国证
资产重组 国美控股
                           请撤回《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8 年 01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时所作承 集团有限 其他承诺                                                                                长期
                           国美控股同意本公司做出暂缓出售四环医药的决定,并承诺在条件 月 17 日                                  (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
诺       公司
                           成熟时将以不低于 40,000 万元再次收购四环医药,若有其他潜在投                                         对本公司申请的审查(详见 2008 年 3 月 31
                           资者参与竞价,则以价高者得为原则(详见 2008 年 1 月 19 日,公                                        日,公告 2008-022 号)。截止目前,本公司未
                           告 2008-006、007 号)。                                                                              重启出售四环医药股权的工作。
首次公开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
         国美控股          本公司在中关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
发行或再          股份减持                                                            2014 年 09          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集团有限          次非公开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中关村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                                           正常履行中
融资时所          承诺                                                                月 28 日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              减持中关村股票的计划。
作承诺                                                                                                    后六个月内
其他对公 国美控股 股份增持 未来 6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中关村(股票代码:000931)总股本的    2015 年 07        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2015 年 8 月 21 日-8 月 25 日,国美控股通过
司中小股 集团有限 承诺     即:不超过 2,699 万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 月 11 日          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000931 增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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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所作承 公司                    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持 1 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
诺                                                                                                                           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539.7553 万股,均价
                                                                                                                             9.27 元/股。国美控股本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
                                                                                                                             股份 158,114,8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43%;本次增持后,国美控股持有本公司
                                                                                                                             股份 163,512,44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23%。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公司董事                                                                                                           2015 年 7 月 16 日,董事长兼总裁侯占军先生
                   股份增持 未来 6 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增持期间 2015 年 07     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长兼总裁                                                                                                           增持公司股票 4 万股,增持均价 9.41 元,增
                   承诺     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月 11 日       内。
          侯占军                                                                                                             持总金额 376400 元。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2015 年 7 月 16 日,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增
          董事会秘 股份增持 未来 6 个月内增持不低于 1 万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2015 年 07    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持公司股票 1.11 万股,增持均价 9.95 元,增
          书黄志宇 承诺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月 11 日      内。
                                                                                                                             持总金额 110445 元。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2015 年 9 月 1 日,独立董事郭光先生通过二
          独立董事 股份增持 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 2015 年 07     自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
                                                                                                                            级市场增持了 3.00 万股本公司股份,均价
          郭光     承诺     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月 11 日       内。
                                                                                                                            8.908 元/股。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资成                                                                                 报告期损                       股份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期初持股数量(股)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值(元)               会计核算科目
                                       本(元)                                                                                 益(元)                       来源
股票      002181    粤传媒              69,324.00          66,144        51.22%            66,144        51.22%       536,427.84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股票      400006    京中兴              62,000.00          40,000        30.97%            40,000        30.97%        84,80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股票      400005    海国实               7,260.00           11,000           8.52%         11,000            8.52%     19,69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股票      400007    华凯实业            11,640.00          12,000            9.29%         12,000            9.29%     19,92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合计                                   150,224.00         129,144       --                129,144       --            660,837.84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2012 年 05 月 26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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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7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7 月 13 日投资者关系信息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占军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