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8-10-31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9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事宜,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北京市老干部服务管
理局第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原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白石桥老干部服务
管理局,以下简称:老干部局)提起诉讼,要求北京国城经济技术发展
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带支付热力供暖费 5,478,736.38 元并承担诉讼费
用(详见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告编号 2015-080)。后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作出(2015)海民初字第 25317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本
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给付老干部局代垫供暖费 427,647.85 元并承
担诉讼费 7,715 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详见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告
编号 2018-001)。
后老干部局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018 年 6 月,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1 民终 428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初字第 25317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详见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告编号 2018-052)。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来老干部局《变更诉讼请
求申请书》,老干部局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二被告(北京国城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向原
告连带支付热力供暖费 10,289,286 元及逾期支付利息;2、诉讼费用由
二被告承担。
本案发回重审,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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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老干部局《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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