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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 关 村: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9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11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发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周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8 日(周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周五)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
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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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 16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49,695,743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76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 2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24,875,3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0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 24,820,395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于彤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陈更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于彤珊律师和
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
程。
     议案 1.00、关于为四环医药向昆仑信托申请 1.5 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9,631,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6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5,529,7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7%;反对 64,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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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于彤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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