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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钢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3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以下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的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洪卫、管炳春、张建平、谢岭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