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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0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有效改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钢铁”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湖南华菱涟源
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菱钢管”,与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合称“三钢”)的资产负债状况,华菱钢铁拟引
进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弘一号私募
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平穗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平穗达”)(以
下合称“投资者”)对“三钢”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本次增资的投资者之一湖南华弘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系湖南
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南华含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
合伙企业,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受公司控股股东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规定,湖南华弘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本次
增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
    本次增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
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引入投资者对
华菱钢铁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及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石洪卫、管炳春、张建平、谢岭
                      2018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