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菱钢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函2018-12-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函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涟源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弘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平穗达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向涟源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湖南华菱节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
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函》之
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