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9-27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 1106 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出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任茂辉先生、汤建华先生、
蒋德阳先生、潘晓涛先生、朱有春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茂辉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茂辉先生向各位监事报告了 2018 年度对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检
查情况,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由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茂辉先生、汤建华先生,和 3 名
职工代表监事蒋德阳先生、潘晓涛先生、朱有春先生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任茂辉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2.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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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 《关于预计 2019 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公司 2019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 《关于子公司华菱湘钢建设实施 4.3 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10.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11. 《2018 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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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年报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且公司资产负债率仍
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也存在节能环保、提质改造等资本性开支需求,因此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
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积极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为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提交的《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5、《关于预计 2019 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严格履行了
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出具了书面意见,董
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监事会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公司 2019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方向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提质增效、智能
制造、产业链延伸等领域展开,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合理安排工程结算尾款及延期
支付款的支付,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该计划安排固定资产投资。
7、华菱湘钢将 4 座 4.3 米焦炉进行环保提质改造,有利于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有
利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华菱湘钢该计划实施建设。
8、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
规定,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写了《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且公司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众环审字(2019)1100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上述
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较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子公司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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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众环专字(2019)1100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
险评估审核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其结论客观、公正。
9、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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