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9-2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 年度华菱钢铁(母公司)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4 亿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菱钢铁(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92 亿元。鉴于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负数,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得到弥补,公司 2018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菱钢铁
资本公积为 74.74 亿元,总股本为 3,015,650,025 股。考虑到公司目前资本公积金
较为充足,为回报全体股东、增强股票流动性,公司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3,015,650,025 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的主要原因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菱钢
铁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次,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约 65%,
仍高于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8 年 9 月 30 日 SW 钢铁板块上市公司资
产负债率平均值为 55%,中位数为 57%,预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更
低),且存在节能环保、提质增效和结构调整方面的资本性开支需求,因此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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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金红利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快速降杠杆、提高抗风险能
力。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有利于保护
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增强股票流动性。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积极回
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
(2019 年-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特别是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了以现金方式实
施利润分配的比例:“在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足额预留法定
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将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且在现
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
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该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认
可,已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鉴于公司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
数,不符合现金分配利润的条件;且公司资产负债率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也存在节能环保、提质改造等资本性开支需求,公司不实施现金分配符合
实际情况。同时,公司资本公积较为充足,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回报全
体股东、增强股票流动性。综合来看,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预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积极回报股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已提交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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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
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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