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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钢铁: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2019-04-0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或“华菱钢铁”)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菱集团”)、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钢集团”)、湖

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钢集团”)、建信金融

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金融”)、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金融”)、湖南华弘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华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农银金融”)、深圳市招平穗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招平穗达”,与建信金融、中银金融、湖南华弘、中国华融、

农银金融合称“投资者”)等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湖南华菱湘

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13.6845%股权、湖南华菱

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44.1670%股权、衡阳华

菱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钢管”,与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合

称“三钢”)43.424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以及向涟钢集团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湖南华菱节能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节能”,与“三钢”合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克森”)对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对各拟购买标的

资产出具了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在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

后,公司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具体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为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

构与公司及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主体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

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且选聘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

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

法进行评估;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

评估。鉴于本次评估目的系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下确定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

较强的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委托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

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

基准日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资产评估价值公

允、准确,评估结论合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