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0-2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关于子公司华菱连轧管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委托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通过竞标确
定合同价格,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关于新增与华菱集团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新增与华菱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保证,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须
回避表决。如获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管炳春、张建平、谢岭、赵俊武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