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2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华菱集团收购华菱保理认缴出资权并实缴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解决华菱保理风险资产达到净资产 10 倍上限业务发展受
限,以及公司短期内无法对华菱保理增资及实缴出资的问题,并仍保留了对华菱保
理的控制权,继续合并其报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由于公司向华菱集团转让的股权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华菱保理净资产份额,
因此以零对价转让的价格公允合理;另外,华菱集团向华菱保理的实缴出资额是按
照经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每 1 元注册资本价格折股后享有相应的注册资本。
该评估公司属于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公司、华菱集团、华菱保理均没有现存的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因此,以该评估值为依据折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随着华菱保理的快速发展,可以更好地为钢铁产业链企业提供服务,进一步增
强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从而促进
钢铁产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关于增加与华菱集团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增加与华菱集团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钢铁行业上下游市场变化和
公司实际情况,定价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3、关于子公司华菱财务公司增加与华菱集团 2021 年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
1
议案
华菱财务公司作为内部金融平台,主要是为华菱集团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金
融服务。本次增加与华菱集团 2021 年金融服务利息收支关联交易预计,以及调整双
方之间金融业务额度是基于华菱集团经营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发
挥华菱财务公司资金统筹功能及资金管理协同效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
能力,并为股东成员单位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及国内商业银行或金
融机构向华菱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价格制定,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的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恪尽
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为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指导与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2021 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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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报告的结论客观、公正。
独立董事:管炳春、张建平、谢岭、赵俊武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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