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1、关于预计 2022 年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通过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我们认为 2022 年公
司与湖南钢铁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保证,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关于子公司华菱财务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华菱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
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湖南钢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继续发挥华菱财务公司资金统
筹功能及资金管理协同效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并为股东成员单
位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3、关于湖南钢铁集团对华菱衡钢增资及华菱衡钢增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华菱衡钢及连轧管公司“十四五”期间提质增效、智能制
造、环保等领域资金投入的需要,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可以减少上
市公司资金支出,降低投资风险。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华菱衡钢及连轧管公司
盈利能力,增强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保持对华菱衡钢
的控股地位,并合并其报表,华菱连轧管公司仍为华菱衡钢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