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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钢铁: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30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7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5月24日(星
期二)14: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华菱园主楼 1206 会
   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5.00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

          并听取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
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
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华菱主楼 1202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旭英、刘婷
    联系电话:0731-89952860、89952853
    传    真:0731-89952704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华菱主楼 1202 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932”,投票简称为“华菱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 票 时 间 :2022 年 5 月24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5.00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