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39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
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
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
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
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
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
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长期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2021 年 1 月 1 日
固定资产 42,422,270,579.46 -326,534,961.43 42,095,735,6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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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2021 年 1 月 1 日
使用权资产 347,009,288.01 347,009,288.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5,364,421.33 8,089,187.60 173,453,608.93
租赁负债 12,385,138.98 12,385,138.98
2)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
权平均值为 4.25%。
3)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租赁时间相近、租赁物类似等具有相似特
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
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
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
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
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
(4)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
会计处理。
(5)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
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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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
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
对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
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
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
权资产。
2、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4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
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
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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