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 司 2022 年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与钢铁生产相关的产品,主要是为了规避大 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 经营利润,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套期保 值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培养了一支专业的期货团队,并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可以有效规避套期保值业 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