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53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二)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三)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 222 号主楼 1106 会议室。
(四)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任茂辉先生、
汤建华先生、郭勇军先生、朱有春先生。监事王春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会
议,委托监事朱有春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司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审议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的经营
成果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8)》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2-49)》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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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2021 年的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
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5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
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同时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能够
更好地协同整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意聘请天健为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
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报告的结论客观、公正。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均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审议程序,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52)》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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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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