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1 重要提示 2.§2 公司基本情况 3.§3 重要事项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 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李孟臻先生、总会计师韩辉先生及财务部长谢好民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返回目录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0,781,632,167.58 9,103,804,837.8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801,802,091.09 1,437,525,515.46 每股净资产 3.604 2.875 ================续上表=========================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8.4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5.34 每股净资产 25.3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2,522,926.73 168.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5 168.74 -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243,388,308.53 693,214,84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7 1.3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 1.059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7 1.386 净资产收益率(%) 13.51 38.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0.89 29.62 资产收益率(%) ================续上表=========================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111.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51 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4.2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增加1.62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注:2007年9月,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对河南神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控股工作。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新合并了河南神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并对合并会计报表期初 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 -3,149,889.93 相应的所得税影响 1,039,463.68 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161,619,000.86 合计 159,508,574.6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6,26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 股份数量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 2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河南惠众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商丘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4,440,576 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79,033 人民币普通股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080,709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511,785 人民币普通股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386,064 人民币普通股 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852,028 人民币普通股 注: 1、 截止本报告期末,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59,724,045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4,724,04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5,000,000股; 截止本报告期末,河南惠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2,243,396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份17,243,39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5,000,000股; 截止本报告期末,商丘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0,621,321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0,451,32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0,170,000股。 2、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返回目录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1.64%、110.82%、 111.5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新合并了河南神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沁澳铝 业有限公司会计报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后,公司积极与神火集团协商,采取实物出资和现 金出资相结合的方式,于2007年9月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对河南神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控股 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公司与神火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的同业竞争、重大关联交易等问题,从根本 上实现了本公司对神火集团铝电产业的控制,以及煤电铝主营产业一体化经营与协调发展的目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名称 特别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河南神火集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团有限公司 定承诺义务;集团公司所持的非流通股 过程中,河南神火集团有 - 股份自神火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限公司、商丘市普天工贸 - 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有限公司、河南惠众投资 - 者转让;集团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 有限公司、商丘新创投资 - 成后连续三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 管理有限公司均按照规定 - 红议案,要求将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润的30%以上用于当年的利润分配,并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 - 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 所持股份办理了锁定手 - 票。 续。 - - 2、公司于2007年6月实施 - - 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 - - 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 - 股息为200,000,000.00 - - 元,占公司当年可供股 - - 东分配利润的35.28%。 商丘市普天工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 贸有限公司 定承诺义务;并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河南惠众投资 后连续三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红 有限公司 议案,要求将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商丘新创投资 的30%以上用于当年的利润分配,且保 管理有限公司 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初步估算,在市场环境不发生大的波动情况下,预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0%—150%(以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为基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今年以 来,公司新庄矿选煤厂生产工艺改造完成、控股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投 入正常生产,高附加值的精煤产销量增加,煤炭市场产销两旺,致使公司煤炭产品售价稳中有升; ②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新合并了河南神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③控股子公司沁阳沁澳铝 业有限公司二期7万吨电解铝生产线较原计划提前竣工投产,产能大幅提升。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7月10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赖礼辉 7月18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何 淼 8月20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张 伟 8月22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上海鼎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范玉琢高瑞宇 8月23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冯 宝 9月11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凯基(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上海分公司 王 帅 杨 翰 9月11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林先国 9月26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吉 莉 9月26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实地调研 个人投资者余国峰 ================续上表========================= 接待时间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7月10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7月18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8月20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8月22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8月23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9月11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 9月11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9月26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9月26日 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和主要竞争优势 董事长:李孟臻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