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长、损毁严重, 部分矿井巷道随着采掘更替已回采完毕,且无使用价值及回收价值, 公司决定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 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账面原值 合计 20,862.14 万元,已计提折旧 12,263.61 万元,账面价值 8,598.54 万元,共将减少公司 2021 年 1-6 月利润总额 8,598.54 万元,减少公 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548.30 万元。具体明 细如下: 单位:元 序 已计提资产 所属单位 账面原值 已计提折旧 账面价值 号 减值准备 一、房屋 1 公司本部 3,435,496.09 2,545,409.75 0.00 890,086.34 2 新庄煤矿 2,581,869.68 1,670,595.31 0.00 911,274.37 3 新庄选煤厂 90,000.00 38,597.40 0.00 51,402.60 4 薛湖煤矿 2,276,448.00 692,498.65 0.00 1,583,949.35 小计 8,383,813.77 4,947,101.11 0.00 3,436,712.66 二、建筑物 1 公司本部 415,109.78 319,231.94 0.00 95,877.84 2 新庄煤矿 799,395.00 685,060.68 0.00 114,334.32 3 新庄选煤厂 3,728,046.83 1,835,305.56 0.00 1,892,741.27 4 薛湖煤矿 1,133,140.00 534,298.38 0.00 598,841.62 5 刘河选煤厂 110,000.00 56,907.38 0.00 53,092.62 1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 6 45,649,403.06 18,719,032.40 0.00 26,930,370.66 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神火兴隆矿业 7 4,621,848.34 1,830,931.00 0.00 2,790,917.34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神火煤电有限 8 1,971,745.69 418,338.62 0.00 1,553,407.07 公司 小计 58,428,688.70 24,399,105.96 0.00 34,029,582.74 三、井巷资产 1 新庄煤矿 40,444,360.00 39,231,029.20 0.00 1,213,330.80 2 薛湖煤矿 100,857,763.50 53,733,428.60 0.00 47,124,334.90 3 刘河煤矿 506,796.23 325,397.64 0.00 181,398.59 小计 141,808,919.73 93,289,855.44 0.00 48,519,064.29 合 计 208,621,422.20 122,636,062.51 0.00 85,985,359.69 二、本次资产报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20,862.14 万元,已计提折旧 12,263.61 万元,账面价值 8,598.54 万元,共将减 少公司 2021 年 1-6 月利润总额 8,598.54 万元,减少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548.3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84%,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3.86%。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将 提请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 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均表示同意该事 项,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本次资产报废事项, 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次资产报废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 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废 处置依据充分,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后 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 的会计信息,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独立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报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公司本次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报废处置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本次对部分房屋、 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 助于提供向投资者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房 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合理性 说明 3 公司本次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 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本次对部分 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 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的会计信息。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 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遵循了谨慎性、合理 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报废处置依 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对部分资产进 行报废处置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 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5、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