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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25%股权涉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9-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
              司 25%股权涉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神火煤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非公开”)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拟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5%股权涉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暨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
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神火股份决定
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
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
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
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
【2021】314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
*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
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
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
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


                                     1
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
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并经评估备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私人公司
    3、注册地:香港
    4、住所:香港九龙油麻地弥敦道 430-436 号弥敦商务大厦 20 楼 C 室
    5、注册资本:港币 5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17 日
    7、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8、申美国际为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

                                           100%

                           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注: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任启礼等 166 名自然人。
    9、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申美国际是 2003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营业务是投资。申美国际近


                                      2
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港币,亏损 26.74 万
港币;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港币,利润 8.75 万港币;2021 年 1-6 月,
申美国际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港币,利润 0.00 万港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申美国际资产总额 9,768.14 万港币,净资产 243.35 万港币(未经审计)。
    10、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申美国际为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普天工贸持有
公司 8.91%的股权,申美国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经查询,申美国际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上海市
    4、住所:上海市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3699 号
    5、法定代表人:孙自学
    6、注册资本:美元 4,90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6 日
    8、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759049950M
    9、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自
产产品、同类商品、铝及其制品(氧化铝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
    10、上海铝箔股权结构如下图:




                                      3
     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0%                           10%                       100%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

                                 21.60%        8.91%                              10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75%                                   25%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注: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任启礼等 166 名自然人。
    1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铝箔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3、上海铝箔《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
权利的条款。
    14、上海铝箔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1,411.28                 124,613.34
负债总额                                                99,662.14                  93,851.56
应收款项总额                                            29,781.00                  19,802.95
净资产                                                  31,750.14                  30,761.7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7,330.51                   79,278.36

营业利润                                                 1,221.41                        107.71

净利润                                                     915.29                         6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3.38                   -2,434.09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15、上海铝箔产权清晰,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海铝箔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6、经查询,上海铝箔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评估对象: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
    2、评估目的:确定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神
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考。
    3、评估范围:上海铝箔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具体范围以上海铝
箔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4、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5、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6、评估方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考虑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
资产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资产评估结论。
    7、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上海铝
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7,327.93 万元,与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股东全部权
益)31,750.14 万元相比较,评估增值 5,577.79 万元,增值率为 17.57%。
    8、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出具,并经评估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公司与申美国际协商一致,同意确定本次股权
转让价格为 9,331.9825 万元。该定价反映了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与财务状况,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签《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申美国际(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神火股份(以下简称“乙方”)
    转让标的:上海铝箔(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5%的股权
    1、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持标的公司 25%的股权及该股权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本协议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双方同意,本协议所约定的标的公司 25%的股权(含该股权项下的权利
和义务)的转让价格以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
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 号)确认的
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为基础,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9,331.9825 万元。


                                     5
    3、乙方同意在双方办理完公司变更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
性支付转让价款 9,331.9825 万元。
    4、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
方承担;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依据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作
为义务、承诺、保证与声明等)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000.00 万元;
造成守约方损失的,除承担违约金外,违约方应当足额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6、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双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或经有
关机构审议批准通过后生效。

    七、涉及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交易完成
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对申美国际的影响

    申美国际转让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主要是根据其发展战略及自身经营管
理需要,该项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其经营性现金流入。

    九、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上海铝箔 25%股权,主要是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提升运营决策
效率。收购完成后,上海铝箔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推进铝加工
板块产权整合,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提高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和运营决策效率,
不断完善公司战略发展布局。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未来在其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运营管理风
险、行业政策风险、业务整合风险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公司将谨慎对待风险,并
会采取措施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公司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经营情况产生不良影响,


                                     6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收购上海铝箔 25%股权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
司 25%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5%股
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5%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5%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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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5%股权涉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张   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