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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11-14  

                        证券代码:0009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
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商发神火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持有的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标的公司”)
40.1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期间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
作,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等。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A股股票:神火股份 000933)自
2022年4月26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
日、5月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1
2022-04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8)。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
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制订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A股股票:神火股
份 000933)自2022年5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3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8月13日、2022
年9月13日、2022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2022-062、2022-063、
2022-069、2022-073)。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组
织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鉴于本次交易历时较
长,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和市场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通胀加速、标
的公司所在地区限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等
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认真研究论
证并协商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现阶段继续推
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
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交易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神火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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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有限公司、河南资产商发神火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受让云
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股权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尚未生
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影响,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无需向对方承
担违约责任。
    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下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
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
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资
产商发神火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之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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